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24
泉峰汽车公告,拟与境内商业银行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业务旨在加快资金回笼,降低信用风险,并通过低成本融资支持公司经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