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快消品网2024-12-02
近日,丽人丽妆的股东杭州灏月宣布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不超过7037.67万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7%。这笔股份代表了杭州灏月在丽人丽妆的全部持股,市值约为5.79亿元。杭州灏月的这部分股权是在2023年11月从阿里网络转让而来,持股时间尚不足一年,因此受让方的身份引发了广泛猜测。关于受让方是否来自丽人丽妆内部股东,如实控人黄韬或其他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丽人丽妆表示,目前尚不清楚,董事会办公室将进行进一步沟通,后续会通过公告披露。

《快消品》了解到,“阿里系”不仅是丽人丽妆的股东,双方在业务上也有深度合作。上市前,丽人丽妆通过天猫平台实现的收入占其电商零售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99%。随着越来越多品牌加强自运营,以及直播电商等新兴渠道的崛起,传统电商流量被快速分流,过度依赖单一平台的丽人丽妆,其营收空间受到挤压。近年来,丽人丽妆也在积极增加自有品牌的投入,以应对天猫红利期的消退,但目前尚未形成规模。
杭州灏月表示,转让的原因是自身资金需求,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转让时间、数量和价格尚不确定。目前,杭州灏月是丽人丽妆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招股书,2012年7月,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4500万元获得丽人有限20%的股权。2015年11月,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4762万元受让阿里创投持有的丽人有限20%的股权,此次转让是由于阿里巴巴集团内部决定变更对丽人有限的投资主体;同年12月,阿里网络出资1.14亿元认购丽人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10.09万元,持股比例变为19.55%。

2016年3月,丽人有限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阿里网络持有7037.67万股,持股比例为19.55%。自2020年9月丽人丽妆上市以来,阿里网络的持股比例一直保持不变。2023年11月30日,阿里网络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丽人丽妆7037.67万股以每股11.26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灏月,总价为7.92亿元。这次股权转让是由于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阿里网络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由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今年1月8日,相关股权划转已完成过户。杭州灏月成立于2023年10月,其股东分别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网络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7.59%、35.74%和6.65%。
为降低对天猫的依赖,丽人丽妆积极拓展其他平台的店铺数量,2020至2023年末,天猫平台店铺占比逐年递减,而抖音等新兴平台的店铺比例逐年增加。公司还加大自有品牌的投入,2023年上半年,自有品牌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60%。尽管如此,丽人丽妆的收入仍主要依赖天猫,2021至2023年,来自天猫的收入占比均在八成以上。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业绩再度下滑,营业收入为12.27亿元,同比减少36.44%,主要因与部分韩系品牌终止合作。
除了业绩挑战,丽人丽妆还面临实控人黄韬的个人纠纷。据《快消品》了解,2021年,黄韬的妻子翁淑华在微博上公开“寻夫”,并提及夫妻共同创业的经历。尽管翁淑华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这成为二人离婚纠纷的关键。2021年7月,黄韬因离婚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翁淑华申请财产保全,导致黄韬持有的112万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2023年11月,法院裁定冻结黄韬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2024年2月,黄韬被冻结的1000万股将被司法强制执行,5月,400万股被处置,金额约2912.57万元。2023年3月,翁淑华请求财产分割,要求将黄韬名下1.33亿股中的1/8股权份额进行划转,价值约1.36亿元。10月,丽人丽妆披露黄韬持有的700万股被司法冻结。截至公告日,黄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29亿股,占总股本的32.46%,累计冻结股数为1300万股,占其直接持股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