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9
西大门公告,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占用的定义与形式,规定了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形。办法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并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同时,对违规行为设定了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包括赔偿责任、行政处分及刑事责任等,以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