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6-11
利柏特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需按申报文件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将按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