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3-02
新亚电子(605277)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按照公司公告本次授予后,2021年需摊销成本1,135.28万元,按照会计制度这1,135.28万元的费用为主营业务外的支出。根据交易所规定,如果年度净利润同比增加50%以上,在年报前的规定时间内发布业绩预增公告。请问,如果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加50%以上,是否也需要发布业绩预增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年报将在2022年3月29日披露,敬请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