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海盐县政府2022-1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19万平方米工装铝板的技改项目 |
武原街道东至蒋家汇港、南至法狮龙、西至法狮龙、北至南叶路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法狮龙园区原有5号厂房1528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50平方米(甲类仓库),项目以油性漆、水性漆、稀释剂、固化剂、铝板为原料,经剪板、切角、成型、脱脂及水洗前处理(外协)、喷漆(水性、油性)、检验、包装等技术工艺,购置油性喷漆线、水性喷漆线、沸石转轮+RCO处置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9万平方米工装铝板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废水与企业在建项目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纳管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附近管网。油性涂装废气先经水帘除漆雾后再与烘干废气、调漆废气、喷漆清洗废气一起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CO”处理工艺处理后经35m以上排气筒排放。水性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再与其烘干废气一起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经35m以上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催化燃烧废气一并并入工艺废气处理设处理后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要求采用密闭方式收集,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与水性涂装废气一起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