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金在线2023-09-28
9月27日博迁新材公开信息显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蒋颖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0年12月7日,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净额69,935.11万元,主要用于募投项目“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其中“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8个月,于2021年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6月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2年6月,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迟至2023年8月18日,公司方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将募投项目“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处罚决定如下: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蒋颖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