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2-03
东鹏饮料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公司发行股票致总股本增加,其持股比例由5.06%被动稀释至4.69%,持股数量未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若发生权益变动将依法履行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