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5-06-23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湾”)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公告。公告显示,因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7.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注销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
回购注销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4月28日,上海港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同意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
在债权人程序方面,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公司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回购注销后股份结构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 股份类别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2,744,000 |
-1,176,000 |
1,568,00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3,016,841 |
0 |
243,016,841 |
| 股份合计 |
245,760,841 |
-1,176,000 |
244,584,841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说明与承诺及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表示,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告知激励对象且无异议,若产生纠纷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后续应按照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