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资本邦2022-09-20
2022年9月19日,杭可科技(688006.SH)发布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自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鉴于目前相关监管政策、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因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融资计划,经审慎决策,决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因公司董事会尚未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后续融资计划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