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21
福光股份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拟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30%。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及个人,不超过35名,所有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需符合科技创新、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