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5-30
金达莱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判赔偿原告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530.456万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鉴定费。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继续依法主张权益,最终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