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金在线2025-06-20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近日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行为。根据制度,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离职或个人信息变更时及时申报持股情况,并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细节,包括交易日期、数量、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制度明确多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涉嫌违法违规调查期间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此外,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并需避免在年报、季报等敏感期交易。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需满足分阶段限售要求,如上市后12个月及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最多减持25%。
对于违规减持行为,皓元医药将采取警告、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强调违反《证券法》短线交易规定的收益将由董事会收回。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持股信息管理,并需定期核查披露合规性。该制度即日起生效,旨在强化内部监管,防范内幕交易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
(注:皓元医药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131,主营业务为医药研发服务及原料药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