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1-24
帕瓦股份公告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7 日、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 18.4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不超过 3,000 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届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4.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87 元/股,最低价为 11.01 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 1999.54万元。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本期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上市地位。公司本期总计回购股份 154.58万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