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财经信息网2022-06-29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2年4月延长至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为具体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2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19年1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2.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4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58,306.11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7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