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7-10
峰岹科技公告,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导致总股本增加,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中,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39.52%降至32.86%,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从12.10%降至10.06%,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ZHANG QUN持股比例从5.95%降至4.94%。此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