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27
宏力达公告,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李家瑜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李家瑜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经验,符合任职要求,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