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11
华盛锂电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锦良、沈鸣、李伟锋、林刚、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三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刚、张雪梅、袁玄、袁洋作为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25%。上述减持计划自2026年4月3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