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18
菲沃泰公告,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3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并符合科技创新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