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7-04
7月4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依法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蔡浩、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王程、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怀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义君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2022年以来,该公司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实际数据的差异占预告业绩幅度分别为53.02%、93.17%,业绩快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实际数据的差异占快报业绩幅度分别为 94.70%、80.27%、52.32%、 82.08%,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4月25日才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