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