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2-09
阳光诺和公告,公司就与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研发费用纠纷案已进入二审阶段。一审判决金额为恒生制药向阳光诺和支付12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同时阳光诺和需支付32万元违约金。公司已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预计不会对当期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二审尚未开庭,最终影响需以生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