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02
浩辰软件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0105民初78893号,一审判决如下:“一、确认北京乐普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签署的《办公楼买卖合同》有效;二、驳回北京乐普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三、驳回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149,300元、本诉保全费5,000元,由北京乐普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76,165元、反诉保全费5,000元,由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