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金在线2024-03-13
3月13日和林微纳公开信息显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以可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非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直至2023年10月9日,才纠正该行为,导致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对募集项目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