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天IP2023-07-14
近日,科创板上市公司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冠宇)再次发布涉诉公告,公布了福州中院对其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称“ATL”)之间的两起专利侵权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根据判决书,珠海冠宇被判赔ATL共计4544.6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据悉,这两起案件涉及的专利分别为“一种软包装锂离子电芯加宽结构及其制作方法”和“电化学装置”。ATL指控珠海冠宇生产和销售的部分电芯产品侵犯了其发明专利权,并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珠海冠宇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福州中院经审理认为,珠海冠宇的被诉产品实施了ATL的两项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构成了侵权。其中,针对“一种软包装锂离子电芯加宽结构及其制作方法”专利,法院判决珠海冠宇赔偿ATL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401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种软包装锂离子电芯加宽结构及其制作方法”专利的赔偿金额远高于ATL最初诉请的1100万元。这很有可能是因为法院认定珠海冠宇存在故意侵权的情形,根据最新修订并实施的《专利法》规定,故意侵权可以处最高五倍赔偿。据此推测,法院可能对珠海冠宇做出了至少3倍以上的惩罚性赔偿,这也显示出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上的力度确实在日益增强。
据悉,这已经是福州中院近三个月来对双方的专利诉讼纠纷做出的第三次判决了。4月6日,珠海冠宇发布涉诉公告,因侵犯ATL“一种电极片及含有该电极片的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权被判赔3000万元。5月14日,珠海冠宇再次发布涉诉公告,因侵犯ATL“一种卷绕式电芯”发明专利权被判赔1000万元。如果加上此次判决的4544.6万元,三次裁决共计判罚珠海冠宇8574.6万元。
不过,对于珠海冠宇侵犯ATL“一种卷绕式电芯”发明专利权的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6月9日宣告被侵权专利权全部无效,珠海冠宇有可能无须赔偿。不过由于该案件尚在上诉期内,且未生效执行,因此确切的赔付金额目前尚不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