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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688772)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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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院向珠海冠宇发出锂电池行业首份禁令,涉案终端产品将被禁售

http://www.chaguwang.cn  2024-03-21  珠海冠宇内幕信息

来源 :华夏能源网2024-03-21

  2024年3月19日,科创板上市公司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冠宇”,CosMX,SH:688772)发布涉诉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

  “公司收到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应停止向德国提供、销售涉诉产品;应向ATL提供侵权行为相关信息和说明;向ATL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现阶段尚未明确具体金额;承担诉讼费用。”

  一年前,2023年3月21日,珠海冠宇发布涉诉公告,珠海冠宇收到收到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新能源”或“ATL”)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公司(被告一)及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简称“冠宇电源”,被告二)、冠宇电源金湾分公司(简称“金湾分公司”,被告三)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案件具体情况:

  原告宁德新能源称公司及冠宇电源、金湾分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产品侵害了原告的EP3627606B1号专利的专利权,并据此请求法院:

  1、判决被告:(1)停止在德国提供、销售、进口涉诉产品;否则经法庭裁定,可对触犯行为处最高25万欧元罚款或者以最高6个月拘役的形式进行替代;(2)向原告提供一定期限内销售涉诉产品相关的制造商、供应商等信息以及一定期限内生产、交付产品的数量、价格、成本、利润等信息;(3)召回在德国境内的涉诉产品。

  2、判决被告有连带责任赔偿原告一定期限内的侵权损失。

  3、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对比发现,在珠海冠宇披露的判决结果中,几乎支持了原告宁德新能源的全部诉讼请求。

  毫无疑问,这起案件中,双方争夺的焦点主要是——“禁令救济”能否获得法院批准。

  最终,德国法院做出了或是锂电池行业的首份禁令。

  涉案这件欧洲专利名为”一种电解液及电化学装置“,根据说明书记载,主要涉及”2腈,3腈和丙酸丙酯“为主的电解液。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宁德新能源按照判决缴纳保证金申请执行禁令,珠海冠宇涉及被控侵权技术的终端产品,在德国都将被禁止销售。

  近几年,德国法院因专利侵权遭遇“禁令”的同类型典型案件有两个:一个是汽车巨头戴姆勒,一个是手机巨头OPPO。

  两家遇到的对手都是诺基亚。

  最终,戴姆勒因侵犯诺基亚的专利而被德国法院颁发了”禁令“,在奔驰汽车在德国面临禁售的情况下,戴姆勒不得不选择与诺基亚达成和解。OPPO同样也因侵犯诺基亚的专利而被德国法院颁发了”禁令“,出人意料的是,OPPO选择退出了德国市场,直到今年与诺基亚达成和解之后,才准备重返欧洲市场。

  那么,这种形势下,珠海冠宇是否也将面临同样的选择题?要么和解,要么退出德国市场?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可以看一下珠海冠宇在公告中对上述德国一审判决的自我评估:

  ”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公司有权并将向德国慕尼黑高等地区法院提起上诉,亦将积极通过申请专利无效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已在德国提起专利无效申请,同时,该案件美国同族专利的涉诉权利要求已在美国侵权诉讼庭审中被陪审团认定无效。“

  也就是说,目前的一审判决,珠海冠宇可以继续提出上诉,还可以通过专利无效等措施,来解决这一危机。同时,珠海冠宇提到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这件欧洲专利的美国同族专利的涉诉权利要求已经在美国被陪审团认定无效。

  这是否意味着,因为这件欧洲专利的美国同族专利已经被认定无效,那么后面珠海冠宇在德国案上会有很大的翻盘机会?

  如果是专利行业之外的人,读到此,很可能大部分人都会得出类似的判断。

  然而,如果从专业角度仔细分析过相关案件后,却会发现:结论恰恰相反。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珠海冠宇在公告中提到的这件”美国同族已经被美国陪审团认定无效“的事情就发生在上个月。

  2024年2月9日,美国德州东区地方法院陪审团陪对宁德新能源 v 珠海冠宇案做出判决,认定珠海冠宇侵犯宁德新能源一件美国专利US10,964,987,判决损害赔偿金额约370万美元。并认定珠海冠宇故意侵权,因此珠海冠宇最终的总赔偿额会介于370万美元-1,110万美元之间。

  与此同时,陪审团还对宁德新能源起诉珠海冠宇的三件专利有效性做出的裁定:结果是除了上述获得高额赔偿的专利维持了有效性,其余两件专利的涉案权利要求均被认定为无效。其中,与这件欧洲专利EP3,627,606 B1号同族的就是US10,833,363。

  陪审团认定专利有效性的结论

  至于陪审团为何认定为无效的理由,外界并不清楚。这也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关,陪审团的构成人员往往都是一些对专利和技术并不十分了解的普通公民。

  巧合的是,这件美国专利US10,833,363,在专利有效性审理专业性更好的美国专利商标局,也曾被珠海冠宇提出过无效挑战(IPR)。

  结果,经过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审理后认为,珠海冠宇提出的无效请求不足以无效掉宁德时代至少1个权利要求,因此驳回了(Institution Denied)了珠海冠宇的无效挑战。

  美国专利商标局珠海冠宇无效挑战记录和结果

  与中国只有专利局才有裁决专利是否有效的法定权力不同,美国则是在法院或专利局均可以裁决专利的有效性。

  于是,同一个专利,就出现了美国专利商标局认定有效,但是法院陪审团认定无效的”罕见“状况。

  但是,从专业角度来看,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认定往往会被认为是更接近于客观事实。

  无独有偶,宁德新能源这件涉案专利,除了有欧洲和美国同族之外,还有中国同族CN109301326B。根据中国专利局记录显示,珠海冠宇同样也对这件中国同族发起了多次无效挑战。

  在中国专利局2023年7月19日做出的无效决定中,合议组基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条1款,在无效决定做出前,因珠海冠宇两次撤回了无效宣告请求,所以依据当事人处置原则,在宁德新能源修改文本的基础上,维持该权利要求有效。

  这也就意味着,珠海冠宇在中国挑战宁德新能源的同族专利,没有成功。

  中国专利局对中国同族的无效决定

  也就是说,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做出此次一审判决前,中国和美国的专利局,都维持了宁德新能源专利的有效性,唯一不稳定因素就是美国法院陪审团做出的无效判决。

  不过,德国法院在专利案件的审理上一直有非常专业的口碑,中、美两国的决定并不会对其审判构成决定性影响,考虑到德国法院在做出”禁令“时有着极为严苛的标准,法官在案件审理时如果认为一件专利的有效性存疑,基本上是不会做出授予”禁令“的判决。反过来也就证明了,一旦做出了”禁令“的决定,也就意味着德国法院对于涉案专利有效性的初步态度。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珠海冠宇此次面临的德国禁令,对企业而言,实际上并不简单。如果处理不好,或将成为其能否保住德国市场,甚至是欧洲市场的一个关键转折点。

  目前来看,珠海冠宇实质上已经走到了当年戴姆勒和OPPO的十字路口。

  从现实角度,继续上诉和无效专利,短期内可能难以解决即将面临禁售的燃眉之急。因此目前留给珠海冠宇的可行之路,似乎也只有和解或退出市场两个选项。

  而受到珠海冠宇此次被判专利侵权影响更大的,恐怕就是采用珠海冠宇电池的终端设备厂商了。

  根据珠海冠宇在科创板招股书中的披露,仅在2018-2020年期间,其对应产品的终端客户就包括惠普、戴尔、联想、宏碁、华硕等知名品牌。这也就意味着,在德国市场搭载珠海冠宇电池的这些品牌厂商,有可能存在因侵权而面临产品无法出售的风险,这就会进一步促使终端厂商为了避免陷入专利侵权而考虑重新选择供应商。

  来源:珠海冠宇招股书

  结语

  随着这起中国电池行业企业因专利侵权在德国遭遇首个”禁令“的影响,势必会引发更多的中国企业重新审视欧洲专利的重要性。

  就在珠海冠宇公告的同一天,欧洲专利局公开了2023年专利指数报告,中国企业在欧洲的专利布局均呈现上升的态势。像同为锂电池行业的宁德时代,就实现了快速增长。

  

  可以预见,随着类似案件的逐渐增多,影响力逐渐增大,未来或将有更多中国企业,尝试走出国门,在中国法院之外,寻求在其它国外司法管辖区,建立维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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