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12-3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同意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在同意注册之日起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公司需及时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