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0
瑞可达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限售期为6个月或18个月。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实施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