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20
2月20日消息,海希通讯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次行政监管措施的原因是公司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不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LI TONG、时任董事会秘书郑晓宇、时任财务总监蔡丹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表示,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