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5-29
5月29日消息,驱动力及相关责任主体,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刘平祥、时任财务负责人时春华和财务负责人沈佳,因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存在错报的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其中,公司业绩快报中的营业收入由 14,003.29 万元修正为 9,347.46 万元,差异幅度为 33.25%。虽然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状况,也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但公司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承诺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