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6-20
巨能股份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徐维刚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5年6月19日起生效。徐维刚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人员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