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国电南自发布公告,2011年7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冉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新疆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200MW 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承包价格为人民币17.6 亿元。
本次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电力质检、80 台2.5MW 风力发电设备及安装调试、220KV升压站及场内35KV 送变电工程、设备基础及主控楼施工安装等。合同施工期限: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从合同内容看涵盖了风电场建设的所有过程和设备提供,公司风电业务开花结果。
机遇总是属于有准备的人:就本次合同而言,公司除了能够享受工程总包的利润外,还可以通过提供之家的设备进一步提升利润空间,公司之前参股或控股的企业可以提供风电机组、输变电一次设备、二次设备、风电上网技术和设备。保守地按照5%的净利润计算,该合同净利润预计在8800万元以上,相当于2010年公司净利润的66%。由于合同跨三个年度,我们预计本次合同收入确认将按照完工比法,从今年将开始产生利润。
盈利预测与公司估值:公司之前已经发布中期业绩预告,由于收到原办公地模范马路38号院的土地收储款,预增中期同比增长300%以上,我们暂时维持原来的盈利预测,待中报之后我们再进行盈利预测的调整,维持16元的目标价位和"买入-B"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公司第一次从事巨额合同风电工程总包业务,有经验和技术积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