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扩大“营改增”试点至 10 省市 明年择行业全国推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7 月 25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 年8 月 1 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 10 个省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上海“营改增”试点 3 个月减税 20 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 5 月 16 日新闻:上海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有序推进,取得了好于预期的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税约 20 亿元。其中占试点企业近 7 成的 8.8 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 40%左右。截至 3 月底,上海共有 12.9 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由于减税效应明显,又有 8400 多企业申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税改推进直接增加“增值税专票”用量 发票纸独家供应商受益
我们在今年 2 月 29 日发布的公司(600433)动态报告《税改再推进 首先利好专用发票纸独家供应商》中就已指出第二批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申请启动,并曾预测公司(600433)在 2012 年将随着 6 省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将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纸的放量增长, 2012 年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量将由 2011年的 8 亿份增长到 12.5 亿份-16 亿份,增长率 56.25%-100%。
7 月 25 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公布税改试点扩大至 10 省市,税改进展符合我们预期。随着未来试点在全国推开,公司(600433)主营中占垄断地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将出现进一步的爆发式增长。目前,由于公司(600433)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2年 7 月 23 日起继续停牌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