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3日9点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鲁锋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21,914,6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1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6、《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7、《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8、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8 月15 日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五、听取《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贾红卫律师、朱晓滨律师、唐华靖律师
3、结论性意见: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