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3日9点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鲁锋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21,914,6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1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6、《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7、《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8、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8 月15 日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6.1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五、听取《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贾红卫律师、朱晓滨律师、唐华靖律师 3、结论性意见: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