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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00000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0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 重 要 提 示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董事李富川因公未能出席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长李永明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长李永明、主管财务工作的总经理李富川、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方东红、财务总监江津及财务部经理陈贤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ZHENYE        (GROUP  )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庆伟 
    证券事务代表:杜汛、孔国梁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6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25863061;传    真:(0755)25863012 
    电子信箱:szzygp@126.com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zhenye.com 
    (四)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1-17层 
    邮政编码:518008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指定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振业A 
    股票代码:000006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9年5月25日 
    公司最新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6月9日 
    公司最新变更注册登记地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341062 
    税务登记号码:深地税登字440300618831041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8楼西座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                          7,533,025,573.43 7,272,027,535.15             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13,968,261.41 2,107,372,042.04            -4.43% 
股本                             760,774,893.00   507,183,262.00             5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65             4.16            -36.30% 
(元/股)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总收入                       779,319,840.61   479,000,447.49             62.70% 
营业利润                         121,975,514.12   121,353,904.34              0.51% 
利润总额                         121,976,459.81   121,624,141.94              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928,269.93   108,510,618.58             -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6,587,830.45    48,245,697.97             58.75%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0            0.143             -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0            0.143             -9.09% 
净资产收益率(%)                         4.75%            6.30%             -1.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126,139.33   203,561,975.38            -41.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6             0.40            -60.00% 
    (元/股) 
    注:上述财务数据以合并会计报表数计算填列。公司股本因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发生变化,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了公司2009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3,515.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569.9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8,644,488.73 
所得税影响额                                                                                       -6,303,212.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782.40 
                 合计                                                                         22,340,439.48 
    第二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60,584   2.73%              6,623,167     -  614,250  6,008,917  19,869,501   2.6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3,865,320   0.76%              1,860,412     -  144,496  1,715,916   5,581,236   0.7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3,865,320   0.76%              1,860,412     -  144,496  1,715,916   5,581,236   0.73%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9,995,264   1.97%              4,762,755     -  469,754  4,293,001  14,288,265   1.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3,322,678 97.27%  246,968,464                  614,250 247,582,714 740,905,392 97.39% 
1、人民币普通股     493,322,678 97.27%  246,968,464                  614,250 247,582,714 740,905,392 97.39% 
    2、境内上市的外资 
    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507,183,262 100.00% 253,591,631                       0  253,591,631 760,774,893 100.00%注1:2010年5月13日,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原股本507,18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总股本增至760,774,893股,各股东持股数相应发生变化。 
    注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彭庆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有限售条件股份中境内自然人持股数减少,高管股份相应增加。 
    注3:2009年2月11日,公司办理完成第一期激励股份12,175,992股解除限售手续。 
    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部分解除限售股份仍保持锁定。 
    二、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股东总数                                                                                               84,206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有股东   18.76  142,729,745           0          0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31  25,210,134            0          0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2.13  16,239,625            0          0 
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1.02   7,734,756            0          0 
李永明                                               其他     0.94   7,113,492    5,335,119          0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7   5,107,129            0          0 
呼怀旭                                               其他     0.48   3,673,626            0          0 
方东红                                               其他     0.45   3,450,924    2,588,193          0 
罗力                                                 其他     0.40   3,040,075    2,280,056          0 
方勇全                                               其他     0.39   2,965,098            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42,729,745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210,134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239,625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734,75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107,129  人民币普通股 
呼怀旭                                                        3,673,626  人民币普通股 
方勇全                                                        2,965,09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925,372  人民币普通股 
邱赛珠                                                        2,844,746  人民币普通股 
刘瑶                                                          2,646,454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国资局系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制人;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其余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2010年7月,深圳市国资局及其全资的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截止2010年7月29日,深圳市国资局持有公司股份148,546,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53% ,远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2,116,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2%,深圳市国资局及其一致行动人远致投资、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5,873,568 股,占总股本比例27.06%。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0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2010年7月,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实业”)和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投资”)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截止2010年7月27日,钜盛华实业持有公司股份37,59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4%,银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279,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40%,钜盛华实业和银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876,1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4%。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0年7月20日、2010年7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任期           期初         期末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起止日期        持股数       持股数 
 李永明     男    54岁     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9.7-2012.7          4,742,328        7,113,492 
 李富川     男    49岁      董事、总经理、        2009.7-2012.7          1,707,716        2,561,574 
                           党委副书记 
 罗  力     男    52岁     董事、党委副书记       2009.7-2012.7          2,026,716        3,040,075 
 江  津     女    47岁      董事、财务总监        2009.7-2012.7                  0                0 
 王勇健     男    45岁            董事              2009.7-2012.7                  0                0 
 马兴文     男    57岁            董事              2009.7-2012.7                  0                0 
 王苏生     男    41岁          独立董事           2009.7-2012.7                  0                0 
 桂强芳     男    52岁          独立董事           2009.7-2012.7                  0                0 
 廖耀雄     男    45岁          独立董事           2009.7-2012.7                  0                0 
 郭其荣     男    52岁        监事会主席          2009.7-2012.7                  0                0 
 朱大华     男    43岁            监事              2009.7-2012.7                  0                0 
 童庆火     男    46岁          职工监事           2009.7-2012.7            134,496          201,744 
 蓝思远     男    53岁          副总经理           2009.7-2012.7            913,690        1,370,535 
 蒋灿明     男    40岁          副总经理           2009.7-2012.7            333,062          499,593 
 方东红     男    43岁          副总经理           2009.7-2012.7           2,300,616       3,450,924 
 彭庆伟     男    40岁        董事会秘书          2010.1-2012.7            144,496          216,744 
    注:2010年5月13日,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原股本507,18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二、变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2010年1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召开2010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尤福永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0年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二)2010年1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召开2010年第三次会议,决定聘任彭庆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因工作分工调整,副总经理方东红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0年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77,931.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2.7%;营业总成本48,423.0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8.20%;实现营业利润12,197.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92.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83%。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工作进展顺利:振业城四期、五期1-7栋于2010年6月竣工,星海名城七期于2010年4月封顶,惠阳振业城一期B、C组团于2010年4月开始预售,西安振业泊墅一期、振业城中央(南宁)项目工程进展顺利,振业城五期8-11栋、振业城六-七期、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天津项目1#地块及2#地块、长沙项目一期前期筹备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累计销售面积7.6万平方米,累计回笼资金9.26亿元。 
    公司各项目基本情况: 
                          占地面积 规划建筑面  可售面积(万㎡) 
项目名称                  (万㎡) 积(万㎡) 商业      住宅  总计  项目现状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星海名城七期                 1.36      10.16  2.79      3.81  6.60     在建  2007.08      2011.05 
                                                  (写字楼) 
振业城二-三期                9.20       7.73  0.20      7.20  7.40   已竣工  2007.09      2009.10 
振业城四-五期  四期、五期    5.98      23.46  0.10     10.91  11.01  已竣工  2007.11      2010.05 
                   1-7栋 
               五期8-11栋                     0.19      7.42  7.61     在建  2007.11      2010.12 
振业城六-七期                4.09      11.61  0.06      8.62  8.68  报建阶段 2010.10      2012.07 
振业峦山谷花       1-6栋                      2.91     13.01  15.92  已竣工  2007.09      2009.12 
园一期            7-13栋    10.16      40.58  0.06     13.31  13.37    在建  2007.09      2010.12 
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          10.14      33.71  1.00     22.81  23.81 报建阶段 2010.11      2012.08 
振业城中央(南宁)           2.87      10.73    0       8.41  8.41     在建  2010.03      2012.04 
                   A组团     8.00       2.49    0       2.00  2.00   已竣工  2008.05      2009.11 
惠阳氛褚党且?  B、C组团    12.34       5.14    0       4.20  4.20                    2010.09(B) 
期及                                                                                 2010.11(C)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2.42       1.93  ——      ——  ——     在建  2008.05      2011.07 
惠阳氛褚党嵌?  G、H组团    32.01       3.40  0.30      3.10  3.40  前期筹备 2010.09      2011.08 
期              剩余组团               79.09  ——      ——  ——                —           — 
    惠阳新增地块 
    5.80  8.71  —— ——  ——  前期筹备     —      — 
西安振业凡词黄?      8.45  23.37 0.60 17.92 18.52    在建  2009.09 2012.05 
西安振业凡词?      8.95  26.84 —— ——  ——  前期筹备     —      — 
天津项目1#地块          3.48  12.04 —— ——  ——           2010.10 2012.10 
天津项目2#地块          1.31  7.21  —— ——  ——  前期筹备 2010.10 2012.10 
                  一期  5.49  18.00 0.90 14.10 15.00          2010.09 2012.08 
长沙项目          剩余  38.23 68.17 —— ——  ——  前期筹备     —      — 
    注:上述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审批进度而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的项目,因规划方案未能最终确定,其可售面积暂不能确定。 
    (一)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状况(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同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期增减(%) 
房地产业        77,931.98 48,423.05     37.86%          62.70%         118.20%        -15.81%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商品房销售  76,342.00 47,505.26 37.77% 64.05% 125.91% -17.04% 
物业出租    1,589.98    917.79  42.28% 16.60% -21.17% 27.66%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9.14%来自于广东省深圳地区。 
    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结算项目收入增加,相应的营业成本也有所增加,商品房销售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减少15.81%,主要是本年度结算的主要项目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1-6栋、振业城二-三期和振业城四-五期因所在区域及定位发生变化,均达不到去年同期星海名城六期项目毛利率水平。 
    (二)经营形势分析及公司应对策略 
    2010年一季度,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未得到有效的遏制,国务院于2010年4月15日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综合运用包括差别化信贷政策、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土地增值税清算、保障房建设等在内的行政、财政、货币、税收等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此后国家各部委、各地方政府纷纷制定实施细则落实《通知》要求。受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重新陷入观望状态,成交量急剧下滑,成交价格也开始下跌,随着楼市低迷和信贷控制时间的延长,房地产销售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 
    公司预计下半年的调控政策重心将从需求管理向供应管理过渡,接下来保障房建设、打击囤地、开竣工管理、预售款管理、融资限制等供应管理措施可能成为新的政策着力点。这些措施将使得房地产行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业发展将会步入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阶段。 
    针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密切监控宏观调控政策走势,深入研究分析政策对公司影响,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走势,把握开发节奏,提高开发效益,降低运营风险。 
    2、研究当前形势下的营销手段,创新营销思路,强化销售工作,加强销售资金回笼。 
    3、确保现金流安全,做好银企关系维护和额度储备工作,建立畅通的银行融资渠道。 
    4、探索多渠道、多方式的资本市场融资途径,加大资本市场运作力度,提升企业的行业竞争力。 
    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公司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有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二)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投资及销售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报告期内结转 报告期内结转 累计结转销售 累计结转销售 
项目名称                                         销售面积     销售收入     面积         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平方米) (万元)     (万平方米) (万元) 
振业城二-三期                    --    60,457.12         1.06    17,352.18         6.00    83,490.28 
振业城四-五期              9,558.98    65,287.99         2.81    31,416.37         2.81    31,416.37 
振业峦山谷花园一期        21,134.75   179,739.01         3.42    26,903.51         7.71    56,752.51 
合计                      30,693.73   305,484.12         7.29    75,672.06        16.52   171,659.16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报告期内合同 报告期内合同 累计合同销售 累计合同销售 
项目名称                                         销售面积     销售金额     面积         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平方米) (万元)     (万平方米) (万元) 
振业城六-七期                293.84     3,931.85 
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            94.35    71,611.13 
星海名城七期               5,021.07    26,904.32 
惠阳氛褚党且黄?           8,944.44    29,985.79         1.74    22,508.37         3.74    46,539.07 
    惠阳 
振业城二期            520.94   6,326.72 
惠阳新增地块           98.90   3,308.56 
西安振业凡词黄?  3,697.53  22,468.72 
西安振业凡词?        --  16,312.03 
振业城中央(南宁)  1,541.23  21,286.05 
天津项目1#地块      1,247.09  109,637.25 
天津项目2#地块      8,319.18  23,844.42 
长沙项目              148.54  52,936.84 
遵义项目               13.81   2,337.33 
合计                29,940.92 390,891.01 1.74 22,508.37 3.74 46,539.07 
    三、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前次定期报告披露盈利预测情况的比较 
    公司在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0年1-6月,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不会出现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情形”。公司2010年中期实际完成净利润98,928,269.93元,较2009年中期净利润108,510,618.58元实际减少8.83%,未发生大幅变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预计2010年1-9 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大幅变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经理层的职责明确,议事程序规范,权力均能得到正常行使。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深入、审慎地审查相关资料后,分别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各个专门委员会认真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就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层考核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科学参考。公司经理层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履行职务,并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己任。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二)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三级架构”管控模式和项目开发管理的要求,就总部与地区公司涉及经营管理各方面的集权与分权模式进行研究,制定了《地区公司业务管控一览表》,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地区公司和项目部的标准化规范体系,使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和管控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汇总相关数据,经财务部经理、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签后,通过网上系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局按月报送《深圳市属企业通用月度主要财务指标快报》。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建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库,并按月向深圳证监局报送内幕知情人员信息表。 
    (四)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市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财务会计工作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公司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明确了自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计划、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目前正在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提高。 
    (五)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除做好日常的电话和来访接待外,还充分利用投资者交流会以及证监会指定网站、深交所在线论坛、公司网站等网络平台,加大信息沟通的接触面,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报告期内,公司按期披露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编制和披露公告共计17项。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司已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责任,强化信息披露差错问责力度。 
    二、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18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58元)。本次分配送出红股253,591,631股,派发现金红利60,861,991.44元,共计分配利润314,453,622.44元。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13日。公司已于2010年5月7日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开披露。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新城花园合作建房纠纷,经2003年12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已建成的8栋房产本公司分得6栋(含雄丰公司以房产折抵其借款1,300万元),雄丰公司分得2栋,本公司尚需负责上述8栋房产的收尾工程。本公司经咨询深圳市尊地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预计已经发生减值,2003年度计提1,81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累计已计提3,843万元的跌价准备。本公司申请执行本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执字第21-1148-2号《民事裁定书》,仅确认本公司对6栋房产的权利后即裁定结案,由于8栋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权登记在龙城公司名下,房、地处于分离状态,本公司无法进行转让等实质性变现处理。此后因农业银行申请执行雄丰控股公司贷款纠纷一案,汕尾市城区法院负责处理的抵押物是8栋房产所在土地,本公司和农业银行、龙城公司、雄丰公司、汕尾市城区法院、深圳中院进行了多次协商,积极商讨、论证整体拍卖、分割拍卖或共同开发等可行性方案,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项目所涉案件均无实质性进展。 
    2009年6月8日,本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等资料,案外人雄丰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就(2003)粤高法民一终字第311号《民事判决书》提出再审申请,该院以(2009)民监字第545号立案受理。(详情参见2009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09年12月25日,本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寄来(2009)民监字第545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案外人雄丰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公司与涉案地块及房产关联的各方当事人能否协商制订可行性处置方案,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金龙大厦(原“振兴大厦”)合作建房纠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60万元,广东省第五办公室驻深办事处(后更名为“广东省国际关系调研室驻深办事处”,以下简称“省五办”)出资人民币816万元,停工损失费、工程修复费等费用由各方按比例共同承担。 
    2006年9月1日,根据法院通知书,本公司应支付复工建设款项2,136万元,省五办、金龙公司应付1,282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省五办、金龙公司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通知确定该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包干建设,并承担复工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本公司已于2003年度计提2,6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该项目于2007年1月31日取得复工施工许可证,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竣工并办理了备案手续。2009年12月30日,本公司代表合作建房各方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签订《深地合字(1992)336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二补充协议书》对合作建房各方的产权分配面积和性质予以确认。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代表合作各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递交了初始产权登记申请资料,并获得文号为9C-109128928的房地产登记业务受理通知书,2010年3月17日,深圳市产权登记中心在《深圳商报》上发布了金龙大厦的初始登记公告(登字20100093号)。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在金龙大厦中所分得物业的房地产证已全部办理完毕,目前正协助其他业主办理房产证,并积极推进业主入伙,着手办理向各业主交付房产事宜,并通过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统筹协调各业主与本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或确认书,明确各业主按现状收楼,并互相承诺签署日之后不再就金龙大厦有关事宜追究彼此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各业主是否全面接受本公司上述意见,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建房合同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未约定本公司明确的交房时间,因此理应不存在本公司逾期交房的问题。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阳振业”)于2010年3月下旬收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汕尾市金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金联”)诉惠阳振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10)惠中法民二初字第12号。惠阳振业已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依法向惠州中院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并全面展开对各项涉案证据的查证核实工作,积极应诉,妥善维护自身及各股东合法权益。 
    2002年8月,本公司与惠阳市名豪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豪木业”)等共同出资设立惠阳市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惠阳市秋长镇地块。2007年4月,名豪木业将其在项目合作开发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惠州市同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晖置业”)。2007年11月,惠阳振业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6亿元,股东各方按各自股权比例足额认缴了注册资本。2008年11月,同晖置业将其在惠阳振业所享有的13%股权转让给惠州市金鼎合嘉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3月下旬,本公司获悉汕尾金联起诉惠阳振业,并提出两项诉讼请求:(1)要求惠阳振业偿还汕尾金联人民币30,629,000元及暂计至起诉日的利息约600万元;(2)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汕尾金联诉称:名豪木业根据其与本公司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为惠阳振业支付了征用土地费用30,629,000元,并为惠阳振业办妥了合作地块的用地手续。名豪木业据此对惠阳振业享有债权30,629,000元。2004年5月25日,名豪木业将上述债权本金及利息全部转让给汕尾金联,汕尾金联此后多次向惠阳振业催讨债务未果。 
    2010年4月21日,惠阳振业收到了(2010)惠中法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裁定书,惠州中院驳回惠阳振业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惠阳振业依法提起上诉后尚未收到终审裁定。由于本案尚未进入实体事项审理阶段,本次诉讼对惠阳振业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暂不能合理估计。 
    四、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金额  占该公司          期末  报告期 报告期所有者权 
                                股权比例         账面值   损益          益变动 
000042     深长城  85,423,935.90   7.05%  212,232,734.76  0.00  -131,071,208.85 
000501    鄂武商A    768,000.00       --   4,548,298.32   0.00     -168,707.87 
601328    交通银行   161,371.00       --     628,393.58   0.00     -230,142.40 
合计               86,353,306.90      --  217,409,426.66  0.00  -131,470,059.12 
    五、资产收购与出售事项 
    (一)转让所持建工集团股权 
    2010年1月22日,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将所持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3%的股权(共计13,749,986股)转让给中海信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999.68万元。公司已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获得投资收益2,656.76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2009年12月24日及2010年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二)转让贵州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2010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贵州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时,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仍在进行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开披露信息。 
    六、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事项。 
    七、重大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7,709.61万元,其中: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金额计人民币115,794.09万元;公司以所持深长城股份16,884,068股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控股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金额计人民币21,915.52万元。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事项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商品房的业主所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该担保至按揭房产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止,属于行业内普遍现象。公司以所持深长城股份向投资控股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系投资控股公司为我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陆亿元和人民币壹亿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对价,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电话及实地调研近百起。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接待过程中,按照《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维护投资者公平获得信息的权力,未有实行差别对待政策,未有有选择的、私下的、提前的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 
    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的主要情况如下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 
                                                                       的资料 
2010年03月05日       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华夏基金 
2010年03月05日       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银河基金、中海基金、华宝 (一)谈论的主要内容: 
                                                     信托、合赢投资  (1)各项目进展情况; 
2010年03月24日    公司十六楼会议室 实地调研  华泰联合证券、华宝兴业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进展情况; 
2010年03月26日       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国泰君安证券  (3)宏观调控政策对公 
    2010年06月25日       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广州证券             司的影响; 
    (二)提供的主要资料: 
    北京、上海、浙江、四川、 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 
    2010年01月01日至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息披露资料。 
    2010年06月30日                             广东等地个人投资者近百 
    起 
    九、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 
    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 
    股份限售承诺 深圳市国资局       量达到5%以上的,控股股东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   已履行 
    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 
    告。 
    (1)本公司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向深圳证监局 
    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取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强 
    未公开信息管理的书面承诺并向深圳证监局报备; 
    承诺向深圳证监局报备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承 
    诺就治理非规范情况在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 
    中如实披露; 
其他承诺事项 本公司、深圳市国资 (2)深圳市国资局在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作出  已履行 
             局                 如下承诺:承诺建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 
    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 
    我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我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 
    卖我公司证券,也不泄露我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知悉我公司未公开信 
    息的知情人名单,由我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 
    交易所备案。 
    十、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十一、内部控制健全和执行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及监管部门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公司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并组织总部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检查与评价,现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阐述与评价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0年是公司“135”发展战略进入“五年大发展”阶段的第一年,也是公司向“百亿集团”目标扎实推进的关键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和“135”发展战略目标,继续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巩固和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为积极推进“百亿集团”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公司各类管理制度已达174项,流程257项,上半年新增制度4项,修订制度1项。 
    (二)报告期完善内部控制的重点控制活动 
    2010年上半年,公司实行了“三级管控模式”改革,研究通过了地区公司业务管控方案,明确了公司总部和地区公司的权责划分、管控方式和基本管理标准。以管控模式改革为契机,公司积极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振业纲领》,报告期主要进行了以下重点控制活动: 
    1、结合2010年4月15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司积极部署了内部控制体系的修订和补充工作,不断进行《振业纲领》的补充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专题培训交流活动,组织公司全员认真学习《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加大了对全体员工培训学习的力度,充分领会该指引的精神;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规范要求,对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全面的检查,找出漏洞和不足之处; 
    (3)对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4)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为标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切实加强了内部控制执行力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5)建立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和流程控制标准。 
    2、《振业纲领》涵盖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确保了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的贯彻执行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为顺利推进“百亿战略”的实施,进一步适应管控模式改革,公司根据“制度简化、及时更新”的原则开展了《振业纲领》全面修订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并确定了修订思路和内容。公司总部按照新的权责划分建立地区公司的制度流程,各部室根据职责调整需要和实际运作情况全面修订完善《振业纲领》制度流程。修订后的《振业纲领》待董事会通过后,拟于下半年全面施行,它将能够覆盖全部业务,实现管控模式及时转变到位,使公司运营更加完善和清晰。 
    3、报告期房地产调控新政密集出台,公司为应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召开专题房地产形势研讨会并邀请外部专家深入研究,并落实定期研究报告强化政策研究力度,采取加强销售回笼、严控三项费用、调整开发节奏等一系列措施增收节支,积极应对宏观调控,防范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 
    4、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推动廉政建设制度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经过近一年时间的酝酿、修订和完善,报告期公司正式发布和实施了《廉政工作体系(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廉政体系共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评价、奖励处罚、附则等六个章节,是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立健全了涵盖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惩治、激励各个环节的长效工作制度和机制。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公司通过廉政体系宣讲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推动廉政体系的实施工作,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公司实现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5、公司制定了《财务管控体系》并修订了相关配套制度,界定了财务管控的组织领导、财务管理、学习培训、检查与评价和财务信息系统等五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相应责任单位。通过构建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目标的财务管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高财务管控效率,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6、公司按照“两级法人、三级架构”运作模式的要求,对组织架构以及总部与子公司的责、权、利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已初步拟定《定岗定编方案》,通过对公司总部的部门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进行设定,明确公司各部室职责,规范岗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以满足公司新的管控模式及业务发展需要,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从而有效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精兵强将实施计划。 
    7、公司制定了《所属企业员工招聘管理规定》,规范了子公司人员招聘流程、程序和权限,完善了子公司人员招聘制度,有效控制了子公司人员招聘行为,从而进一步提高子公司后续引进人才的质量。 
    8、公司制定了《区域公司基本信息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子公司按季度填报区域公司基本信息表,加强对子公司信息管控力度,规范了区域公司信息管理,确保了公司法人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开展。 
    9、公司修订了《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分类方案》,统一了档案管理制度、分类方案和应用系统,将子公司的档案管理纳入公司信息系统,实行统一规范标准,有利于加强总部对子公司的管控和指导。 
    10、公司收集和整理了常用的合同文本,现已完成了常用标准化合同文本初稿的制定工作,完善了各标准化合同文本的基本条款,提高了合同签订和审批的效率,有效降低了合同风险和法律风险。 
    公司在现有EAS 系统合同管理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与完善,建立了全面的合同台账,实现综合类合同付款与财务系统的集成,通过合同责任人的动态管理,实现合同执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和合同后评价功能,提高了合同管理水平。 
    (三)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 
    1、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有效实施,在内部控制的重大方面执行较好,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外部风险的研究和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公司对内部可接受风险水平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分析,能够较好的评估内部风险承受能力。但是,房地产是受市场和政策变化影响的行业。上半年,为了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现象,政府连续出台多项政策,严格抑制投机性购房,这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充分评估内部风险的同时,公司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等外部风险的研究和应对能力。 
    (2)对专业人才的薪酬激励机制有待加强 
    人才是公司实现“百亿集团”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础。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对专业人才的激励力度不够,特殊岗位人才引进不理想。 
    2、内部控制的改进措施 
    (1)继续增强内部控制意识 
    公司应以上半年新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契机,继续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内部控制的培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和交流会,加大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部门负责人的风险防控意识,并将此列入一项长期工作,为实现“百亿集团”的战略目标服务。 
    (2)公司应加强外部风险的分析评估和应对工作,尤其是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的影响。在进行外部风险分析时,建立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关系,拓展信息渠道,及时跟踪外部环境变化,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时效;设置关键风险监控指标,如房地产行业景气指数、利率等,实行预警,建立应急预案。 
    (3)目前,公司正积极改革薪酬激励机制,通过对行业先进企业调研和考察,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已初步拟定《集团定岗定编方案》和修订《薪酬管理制度》,待董事会通过后将在公司全面实施。新制度将能够有效激励员工,从而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目标,为实现“百亿集团”的战略目标提供一个强大的人力资源基础。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本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并在运行过程中持续予以完善。本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管理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同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内控制度,顺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十二、社会责任履行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创造价值,利益社会”的企业理念,把“科技环保、建筑节能”的开发理念更深入地应用于各项目的开发中,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明确了“在建项目节能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节能率≥50%),其中2010年深圳市新开工项目节能率≥55%”的环保节能目标。 
    公司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深入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在深交所2009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活动中再次获得“优秀”评级。 
    公司继续致力于承担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于2010年5月荣获“深报指数最佳媒体形象上市公司”。 
    公司严格按照《建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和建设部有关要求,遵循“质量第一,顾客至上,提供满意产品;高效运作,开拓创新,塑造时代精品”的质量方针,全面落实住宅质量保障规定。凭借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出色表现,于2010年6月荣膺“深圳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称号。 
    公司继续强化与供应商的廉洁合作,继续完善供应商信息库,认真做好供应商的事前选评、事后评价,经常征求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在业务合同中加入廉政条款。 
    定期开展双向廉政合作评价、发布廉洁过节公开信、廉政约谈等形式加强集团与各合作单位的沟通和交流。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共创社会和谐,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员工积极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及困难员工捐款。 
    十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组成部分,公司分别于2006年12月、2008年2月实施第一、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由深圳市国姿局将其持有的10,596,543股过户至管理层名下(因实施2007年度及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增加至31,789,629股)。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行权数量为: 
受激励对象               职务  持有激励股份数量 
李永明                 董事长        6,708,492 
李富川                 总经理        3,220,074 
罗力                党委副书记       3,220,074 
翁翕                 副总经理        3,220,074 
蓝思远               副总经理        1,280,535 
蒋灿明               副总经理          469,593 
方东红              董事会秘书       3,220,074 
童庆火               职工监事          186,744 
彭庆伟              董事会秘书         469,593 
其他符合激励条件的     共15人        9,794,376 
人员 
            合          计                          31,789,629 
    管理层所持有18,263,988股第一期激励股份的禁售要求为:“激励对象无论在职或离职,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对其受让的激励股权予以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之后,管理层对其受让的激励股权的上市交易或转让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009年2月11日,公司办理完成第一期激励股份18,263,988股解除限售手续。 
    管理层所持有13,525,641股第二期激励股份的解锁条件为:“管理层无论在职或离职,在第二期激励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2年内对其受让的第二期激励股份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第二期激励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2年之后,管理层受让的第二期激励股份解锁期为3年。解锁期内解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对持有的激励股份进行解锁必须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b.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c.解锁期内完成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年度业绩指标,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d.在职管理层应锁定所受让第二期激励股份的20%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后解锁。”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2010年2月25日,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调减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取消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延长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后有效期自该次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详情参见2009年4月8日、4月29日、2010年2月3日、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国税发【2006】187号文)对本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政策依据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05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我市开征土地增值税的通告》(深地税告[2005]6号),对2005年11月1日之后(含2005年11月1日)签定合同的房地产销售行为取得的增值额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2008年7月1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告》(深地税告[2008]5号),根据该通告,深圳市从2008年7月1日(征收期)开始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后普通标准住宅按销售收入1%预征,别墅为3%,其他类型房产为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从2007年2月1日起,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2009年1月9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就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进行了规范。同年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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