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一0年第九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于2010年11月18日以会签方式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现任董事6人,签署决议董事6人,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决议相关资料于2010年11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由董事长周瑞堂先生发起,经全体董事会签,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 2.审议通过聘任董事会秘书邱大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内部管理方面的作用,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由总经理殷刚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同意聘任董事会秘书邱大庆为公司副 总经理并继续兼任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邱大庆个人简历: 男,现年 41 岁,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无兼职。 1991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企业发展部部长、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 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