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 年7月12日9时30分。
2、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大厦西座530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10年7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2010年监事会召集人薪酬的议案
5、关于2010年职工监事薪酬的议案
其中的第4、5项议案系本公司监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决议,具体见2010年4月27日本公司公告2010-019号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7月9日9:00—17:00;7月12日开会前半小时。
2、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 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 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 述证明资料原件)。
3、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大厦西座 530 室公司董事会
4、联系电话:0755—83320687
5、传真: 0755—83256104
6、联系人:单军
7、邮编:518031
(四)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
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
表决事项:
表决内容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审议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0年监事会召集人薪酬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0年职工监事薪酬的议案
注:投票方法
1、 同意表决事项,在“赞成票”栏下画“O”
2、 不同意表决事项,在“反对票”栏下画“O”
3、 对表决事项不发表意见,在“弃权票”栏下画“O”
4、 选项内容只能选择一项表决意见,多选、不选或涂改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