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人民中路龙泉酒店三楼万福厅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1)截止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3、《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每项议案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请见本公司于今日刊登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以有关证件传真或信函邮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10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油松工业区中华工业园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综合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518131。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8181556,28181569;传真:0755-28181567;
联系人:姚先生、崔小姐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