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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6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
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全部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中秋先生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艳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孙
卫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2
第二章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5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8
第四章 董事会报告................................................ 9
第五章 重要事项................................................. 12
第六章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17
第七章 备查文件................................................. 84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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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一)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ZHONGHENG HUAFA CO., LTD.
(二)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三) 董事会秘书:李中秋(代)
证券事务代表:翁小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 栋华发大厦东座六层
 电话:(0755) 83352206
 传真:(0755) 83323160
E-mail:hwafainvestor@163.com
(四)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 栋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 栋东座六层
 邮政编码:51803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hwafa.com
(五)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七)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登记日期、地点
注册登记日期:1992 年5 月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 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0670
税务登记号码:440301618830372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9 层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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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 817,922,955.67 756,779,839.48 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69,339,355.15 251,963,858.81 6.90
股 本 283,161,227.00 283,161,227.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951 0.89 6.85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366,405,407.84 212,122,658.94 72.73
营业利润 10,001,631.67 4,488,787.23 122.81
利润总额 17,194,750.52 4,359,222.80 294.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75,496.34 4,359,222.80 29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10,182,377.49 4,488,787.23 126.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1 0.015 30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1 0.015 306.67
净资产收益率(%) 6.45 1.73 增加4.72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61,871.80 -78,925,182.8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05 -0.279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金 额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6,902,326.4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0,792.40
合 计 7,193,1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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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会计准则 境外(国际)会计准则
净利润 17,375,496.34 17,375,496.34
净资产 269,339,355.15 269,339,355.15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 目
全面摊簿(%)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元)
稀释每股收益
(元)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5 6.67 0.0614 0.0614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8 3.91 0.0360 0.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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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份结构未发生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发行
新股
送
股
公积
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489,894 41.14 116,489,894 41.1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16,489,894 41.14 116,489,894 41.14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116,489,894 41.14 116,489,894 41.14
境内自然人持股
(高管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671,333 58.86 166,671,333 58.86
1、人民币普通股 64,675,497 22.84 64,675,497 22.8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01,995,836 36.02 101,995,836 36.02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83,161,227 100 283,161,22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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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股东情况介绍(2010 年6 月30 日在册)
股东总数 32,649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性质
持股
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41.14% 116,489,894 116,489,894 116,489,894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85% 16,569,560 0 0
GOOD HOPE CORNER
INVESTMENTS LTD 境外法人 4.91% 13,900,000 0 0
贾文军 境内自然人 0.41% 1,152,032 0 0
BINGHUA LIU 境外自然人 0.31% 876,213 0 0
刘燎原 境内自然人 0.26% 741,900 0 0
朱明 境内自然人 0.22% 611,348 0 0
梁庚培 境内自然人 0.21% 595,305 0 0
DBS VICKERS (HONG KONG)
LTD A/C CLIENTS 境外法人 0.21% 591,150 0 0
罗雅 境内自然人 0.21% 589,800 0 0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 16,569,560 境内上市外资股
GOOD HOPE CORNER
INVESTMENTS LTD 13,9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贾文军 1,152,032 人民币普通股
BINGHUA LIU 876,213 境内上市外资股
刘燎原 741,9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朱明 611,348 境内上市外资股
梁庚培 595,305 境内上市外资股
DBS VICKERS (HONG KONG) LTD
A/C CLIENTS 591,150 境内上市外资股
罗雅 589,8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林蔡丽 561,087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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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注:2009 年12 月25 日,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汉中恒集团”)将所持全部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6,489,894 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分行作出质押,质押期限自2009 年12 月25 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股权质押登
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截止报告期末, 武汉中恒
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总股数为116,489,894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41.14%。
三、前10 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
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
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
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
交易股份数
量
限售条件
1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 116,489,894 2010 年5 月18 日0
承诺所持有的本
公司非流通股股
份自获得上市流
通权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
注:鉴于所持全部本公司股份116,489,894 股处于质押状态,截至本报告期末,武汉中
恒集团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
四、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李中秋先生,报告期
内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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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09年12月中旬,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傅延华先生因调往北京工作,向
公司辞去所有相关职务。
2010 年4 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及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江艳军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后江艳军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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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情况
受国际经济回暖以及国家家电下乡政策进一步推广落实的影响,公司工业资产运营实体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的订单大幅增加,各事业部通过强化生产管理、降低原料损耗等措施
降低成本,促进了工业方面的整体净利大幅增长;与此同时,2009 年实施的资产置换方案使
印制电路板业务成功剥离,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该部分带来的亏损并产生了资产置换收
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较去年同期相比大幅提升,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近1738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9%,主要利润增长点如下:
●液晶显示器整机业务:武汉恒发科技视讯事业部进一步扩大在主要客户中的市场份额,
同时积极开拓海尔、神州等新客户,致使订单量大幅增长;同时在生产过程中,简化制程工
艺,提高生产效率;积极推进供应链管理,开发新供应商,产品竞争力得到提升。
●注塑和保丽龙业务:报告期内,武汉恒发科技注塑事业部以市场为导向,成功开拓海尔
合肥市场;同时优化产品结构,整合生产和设备两大部门的优势力量,坚持不懈落实节能降
耗总目标,重新组合劳动生产力,有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二、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分析
(一)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相关产品生产,包括注塑件、保丽龙的生产与销售以及液晶显示器
整机业务,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华中和香港地区,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 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同期
增减(%)
注塑件 9,810.15 8,865.97 9.62 90.38 96.91 减少3 个
百分点
液晶显示
器整机 22,142.27 21,106.73 4.68 113.33 113.71 减少0.17
个百分点
泡沫件 2,755.85 2,484.40 9.85 -6.89 -8.84 增加1.92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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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香港 22,142.27 113.33
华中 12,566.00 82.35
(二)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366,405,407.84 212,122,658.94 72.73
营业利润 10,001,631.67 4,488,787.23 122.8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75,496.34 4,359,222.80 298.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408,959.26 66,637,082.71 52.18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幅度(%)
总资产 817,922,955.67 756,779,839.48 8.0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69,339,355.15 251,963,858.81 6.90
主要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
司的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2)营业利润和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①剥离电路板业务,减少了公司亏损,并产生资产置换收益;
②武汉恒发科技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大幅增长。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银行贷款增加导致。
(4)总资产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①银行贷款大幅增加;
②武汉恒发科技公司产销两旺,增加了应收账款与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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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公司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其他经营业务 产生的损益(万元)
物业租赁 1526.52
(四)报告期内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无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含10%)的情况。
(五)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
报告期内,液晶显示器整机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长,但由于作为原材料的液晶
显示屏的市场情况波动较大,整机生产随之变化而变化,存在不稳定因素;注塑和保丽龙业
务亦有增长,但内部管理众环节仍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尤其是注塑事业部在精细化管
理和降低成本方面仍有较大空间。
(六)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重点发展液晶显示器整机组装业务,力争保持上半年的订单份额,狠
抓落实;注塑和保丽龙业务以加强管理为主,强力导入ERP 管理系统,优化生产业务流程,
计划通过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对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进行详细诊断,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方案,
同时在降低成本方面一方面大力开拓新的供应商,另一方面稳步推进设备节能改造;现存土
地资源的开发改造方面,华发大厦的更新单元规划正在申报中,开发方案正在进行论证,公
明地块项目将于下半年编制更新单元规划。
三、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或以前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况。
(二)重大非募集资金的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非募集资金的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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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的实
际状况基本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较好地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
监会公告[2009]34 号)和深圳证监局《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的通知》要求,审议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为进一步完
善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制定了《外部信
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深圳证监局于2010
年3月至7月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与会计处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现场检
查,并就检查情况向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通报,下发了《关于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
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公司已就现场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了产
生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人,制定了自查整改计划,目前正在逐项落实整改。
(三)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
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自律、
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精神,制定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围绕财务内控环节、会计核算、财
务管理等方面,对财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专项自查。目前,公司正在完善一系列财
务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内部财务管理运作。
二、上年分红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情况及中期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没有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
股方案。
2010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与深圳市万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商友谊”)于2001年起签有《房屋
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有租金递增约定。本公司认为,从双方订立合同的真实目的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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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公平性来看,万商友谊存在未严格执行《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少付租金现象。为保护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起诉其未按合同
约定缴付租金,涉及金额1774.66万元,该院正式受理,并作出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
本公司已就此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了二审
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四、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开展证券投资,也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金融企业和拟上
市公司股权。
五、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事项
公司没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非关联交易性质的重大资产
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事项。
六、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为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工业资产整合,同时消除本公司在武汉的
工业生产业务长期向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将印制电路板
业务、部分公明工业用地与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在武汉的部分工业土地资产进行置换,具
体运作如下:
1、公司将印制电路板业务注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以印制电路板
业务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现金向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同时向其出售印
制电路板业务存货和移交与印制电路板业务相关的管理团队和工作人员、有关印制电路板业
务的所有文件以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和供应商档案、采购和销售合同、规章制度等),
其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8676.775万元。
2、本公司与武汉中恒集团共同向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由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向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4400万元,按1: 1的比例折算出资
额取得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44%的股权;由武汉中恒集团以其评估值为人民币
10,169.31万元的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10号地和2号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
筑物向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按1: 1的比例折算出资额取得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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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完成后56%的股权。本次增资总额为人民币14,569.31万元,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
资本增至人民币18,164.31万元。
3、武汉中恒集团将持有的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56%股权作价10,169.31万元与本公司持
有的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4、由于本公司以公明工业土地完成对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二次增资后,方
能再次取得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后的约17.6%的股权并交付武汉中恒集
团,因此,在本公司交付该项股权之前,应向武汉中恒集团支付人民币1492.535万元差额款,
待本公司交付该项股权之后,武汉中恒集团以股权转让款的方式向本公司返还人民币1855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22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资产置换事
项;4月29日,公司与武汉中恒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合同书》;11月4日,公司200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置换事宜,《资产置换合同书》正式生效。2009年12月,武汉
中恒集团将武汉土地与房产过户至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公司
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过户至武汉中恒集团名下;
2010年3月,公司与武汉中恒集团以武汉土地与房产及现金共同向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武汉中恒集团将增资后持有的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56%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2009年4月20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
具鄂众联评报字[2009]第024号评估报告。该房产及土地分别于2009年11月30日、2009年11
月14日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将其置入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但在办理置入土地的有
关权属证书的过程中,需要重新对置入土地面积进行测量,由于现时的测量技术、精准度、
测量方法与历史存在差异,且历年来当地政府进行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也占用了部
分置入土地的面积,故有关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过户面积小于《资产置换合同书》上约定的土
地面积,该差异约为3618.96平方米,金额约236.52万元。对此差异,武汉中恒集团于2009
年12月30日对本公司作出承诺:2010年6月30日之前以现金补足该差额部分。截止报告期末,
相关差额已补足。
(二)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将在2010 年度继续与公司控
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或其属下的控股子公司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
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液晶显示模组。2010 年6 月29 日召开的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 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
2010 年全年可能向关联方采购19 寸、22 寸等多种规格的液晶显示屏67.5 万片,金额大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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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9 万美元,定价原则为交易价格比当时的市场平均价格低1%。详情见2010 年2 月6 日的
公司公告。2010 年1 月至6 月,公司实际向关联方采购19 寸液晶显示屏约人民币7050 万元。
(三)随着本公司的印制电路板业务注入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基于深圳市中
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印制电路板业务需取得该业务原有客户和供应商的认可以及主管海
关对加工贸易资格的许可,上述业务的移交经营存在过渡阶段。为协助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
有限公司能顺利承接印制电路板业务,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采购原材料和销售
产成品业务暂需通过本公司的渠道开展。本公司仅向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事务
性的协助,不为其垫付任何经营资金、不由此产生任何费用损失、不因此承担任何采购或销
售代理责任,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损失一律由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或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
有限公司全额承担。详情见2010 年2 月6 日的公司公告。2010 年1 月至6 月,公司实际向
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约955 万元,销售货物约17 万元,提供综合服务约
63 万元。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和担保事项。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除上述第三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物业租赁合同以外,公司没有在本
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合同。
(二)公司没有在本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
(三)公司没有在本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
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也未有其他委托理财事项。
八、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当期不存在任何
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累计担保事宜。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6
九、承诺事项
(一)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
持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股东名称 承 诺 承诺履行情况
武汉中恒新科技
产业集团公司
计划在本次收购
的股权过户完成后一
年内:
1、将注塑业务相
关资产注入本公司;
2、将所持有恒生
光电70%的股权注入
本公司。
1、2008 年6 月5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200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700 万
元现金向武汉中恒集团购买了从事注塑产品生
产的相关资产,由此完成了此项承诺;
2、2008 年5 月上旬,本公司正式启动收购
恒生光电7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了
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可能涉及的重组资产开
展了尽职调查,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
但因相关条件不成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
重大障碍。
(二)控股股东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
股东名称 特殊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武汉中恒新科技
产业集团公司
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
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
承诺已于2010 年5 月18 日履行
完毕;鉴于所持全部本公司股份
116,489,894 股处于质押状态,
截至本报告期末,武汉中恒集团
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
上述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
十、审计情况
公司2010 年半年度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聘请2010 年度的审计机构。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
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者管理主要通过投资者管理互动平台维护及日常的电话问
询方式,未发生《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所指的接受特定对象调研、沟通、采访等活
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7
第六章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06 月30 日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8,562,059.19 41,844,246.88 81,045,080.98 49,500,363.8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164,918.45 2,567,614.40 16,494,962.28 5,210,693.07
应收账款 255,979,933.94 34,233,162.63 198,525,735.70 189,832,968.64
预付款项 17,303,182.05 1,392,828.71 2,540,752.30 984,065.7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641,547.23 81,776,231.55 98,540,829.55 130,922,698.2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2,172,187.16 14,960,445.40 46,659,614.06 5,430,049.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01,823,828.02 176,774,529.57 443,806,974.87 381,880,839.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84,609,820.00 38,915,789.00
投资性房地产 39,205,813.64 39,205,813.64 40,432,444.22 40,432,444.22
固定资产 207,969,896.28 121,658,867.62 209,483,513.59 126,119,724.23
在建工程 3,863,446.23 3,839,714.54 813,658.48 789,926.7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7,026,173.06 8,244,431.87 54,779,557.90 6,053,471.8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000,000.00 2,000,000.00 2,375,000.00 2,375,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33,798.44 6,066,614.89 5,088,690.42 6,066,614.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6,099,127.65 365,625,262.56 312,972,864.61 220,752,970.96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8
资产总计 817,922,955.67 542,399,792.13 756,779,839.48 602,633,810.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7,091,620.66 12,918,204.61 33,442,212.57 23,570,130.56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0,689,698.51 18,480,655.16
应付账款 166,988,515.46 30,783,765.44 81,546,114.17 50,331,249.99
预收款项 1,364,902.08 778,433.18 1,762,766.25 1,442,334.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196,752.72 545,694.35 2,047,294.58 526,475.34
应交税费 1,102,837.29 2,689,496.10 8,828,793.97 9,015,502.2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710,209.81 17,869,175.52 132,645,479.98 40,020,152.9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30,144,536.53 65,584,769.20 278,753,316.68 124,905,845.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11,997,600.00 211,997,600.00 219,621,200.00 219,621,2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6,241,463.99 6,241,463.99 6,241,463.99 6,241,463.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8,439,063.99 218,239,063.99 226,062,663.99 226,062,663.99
负债合计 548,583,600.52 284,023,833.19 504,815,980.67 350,968,509.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83,161,227.00 283,161,227.00 283,161,227.00 283,161,227.00
资本公积 104,073,326.94 104,073,326.94 104,073,326.94 104,073,326.9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7,391,593.25 77,391,593.25 77,391,593.25 77,391,593.2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5,286,792.04 -206,250,188.25 -212,662,288.38 -212,960,846.3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269,339,355.15 258,375,958.94 251,963,858.81 251,665,300.8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9,339,355.15 258,375,958.94 251,963,858.81 251,665,300.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7,922,955.67 542,399,792.13 756,779,839.48 602,633,810.20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9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366,405,407.84 24,888,551.57 212,122,658.94 141,587,417.02
其中:营业收入 366,405,407.84 24,888,551.57 212,122,658.94 141,587,417.0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56,403,776.17 25,331,083.61 207,633,871.71 136,802,685.47
其中:营业成本 326,247,895.99 7,495,814.81 180,418,375.74 118,371,361.9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93,633.36 1,253,188.97 1,830,716.14 1,650,080.70
销售费用 1,169,773.97 240,907.09 3,027,035.54 1,796,971.45
管理费用 16,030,758.40 9,796,198.49 16,821,127.85 9,975,520.04
财务费用 7,681,282.39 6,544,974.25 5,536,616.44 5,008,751.33
资产减值损失 3,780,432.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10,001,631.67 -442,532.04 4,488,787.23 4,784,731.55
加:营业外收入 7,220,163.57 7,151,181.45 120,889.30 3,634,932.18
减:营业外支出 27,044.72 -2,008.72 250,453.73 250,453.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7,194,750.52 6,710,658.13 4,359,222.80 8,169,210.00
减:所得税费用 -180,745.8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7,375,496.34 6,710,658.13 4,359,222.80 8,169,21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7,375,496.34 6,710,658.13 4,359,222.80 8,169,210.00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0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1 0.024 0.015 0.02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1 0.024 0.015 0.029
七、其他综合收益 0 0.00 0.00
八、综合收益总额 17,375,496.34 6,710,658.13 4,359,222.80 8,169,21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17,375,496.34 6,710,658.13 4,359,222.80 8,169,210.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1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306,901,158.16 119,051,361.84 131,268,785.30 115,053,063.6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
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
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
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
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
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11,843,581.77 33,320,273.71 20,902,319.80 65,827,829.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318,744,739.93 152,371,635.55 152,171,105.10 180,880,893.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250,172,083.95 27,452,062.31 132,892,144.14 114,713,508.5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
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
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14,498,567.95 3,819,860.45 13,502,102.92 7,999,606.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96,333.60 2,261,491.06 3,158,433.58 2,605,857.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19,715,882.63 16,737,663.89 81,543,607.29 93,290,043.39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289,082,868.13 50,271,077.71 231,096,287.93 218,609,016.6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9,661,871.80 102,100,557.84 -78,925,182.83 -37,728,123.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4,297,438.24 3,204,747.00 2,455,181.70 369,445.56
投资支付的现金 58,300,000.00 60,636,991.79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2,899,313.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4,297,438.24 61,504,747.00 5,354,495.49 61,006,437.35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4,297,438.24 -61,504,747.00 -5,354,495.49 -61,006,437.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2,001,334.04 253,481,853.33 253,481,853.3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102,001,334.04 253,481,853.33 253,481,853.3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611,834.09 18,611,834.09 97,459,600.00 97,459,6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7,344,974.25 6,208,666.11 5,027,225.33 5,027,225.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25,956,808.34 24,820,500.20 102,486,825.33 102,486,825.33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76,044,525.70 -24,820,500.20 150,995,028.00 150,995,028.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78,266.97 -78,266.9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01,408,959.26 15,775,310.64 66,637,082.71 52,182,200.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27,153,099.93 26,068,936.24 24,314,654.56 23,236,402.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128,562,059.19 41,844,246.88 90,951,737.27 75,418,602.94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半年度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本(或
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实收资本(或
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一、上年年
末余额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2,662,288.38 251,963,858.81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6,816,881.03 247,809,266.16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
初余额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2,662,288.38 251,963,858.81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6,816,881.03 247,809,266.16
三、本年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号填
列)
17,375,496.34 17,375,496.34 4,154,592.65 4,154,592.65
(一)净利 17,375,496.34 17,375,496.34 4,154,592.65 4,154,592.65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5
润
(二)其他
综合收益
上述(一)
和(二)小
计
17,375,496.34 17,375,496.34 4,154,592.65 4,154,592.65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
分配
1.提取盈余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6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
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
末余额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195,286,792.04 269,339,355.15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2,662,288.38 251,963,858.81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7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半年度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或
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
一、上年年
末余额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2,960,846.38 251,665,300.81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1,803,175.34 252,822,971.85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
初余额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2,960,846.38 251,665,300.81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1,803,175.34 252,822,971.85
三、本年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号填
列)
6,710,658.13 6,710,658.13 -1,157,671.04 -1,157,671.04
(一)净利
润
6,710,658.13 6,710,658.13 -1,157,671.04 -1,157,671.04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8
(二)其他
综合收益
上述(一)
和(二)小
计
6,710,658.13 6,710,658.13 -1,157,671.04 -1,157,671.04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
分配
1.提取盈余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9
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
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
末余额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06,250,188.25 258,375,958.94 283,161,227.00 104,073,326.94 77,391,593.25 -212,960,846.38 251,665,300.81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0
会计报表附注: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
原名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八日,系由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
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和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一九九一年本公司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501120670。并于该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313 万股,
其中A 股2,963 万股,B 股2,350 万股。1992 年本公司A、B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流通股为5,313 万股,未上市流通股为15,920.30 万股。
1996 年11 月,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公司股权中的12%计25,500,000 股,协
议受让给赛格(香港)有限公司。该项转让获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复同意,深圳证券结算
有限公司于1997 年3 月5 日将该部分股权过户登记。股权转让后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股份减为25,796,663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12.16%,赛格(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股份2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12%。
1997 年12 月,本公司实施增资配股方案,以本次配股实施前总股本212,332,989 股为
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共计63,699,895。其中,向境内法人股股东配
售30,777,997 股,境内法人股股东认购3,600,000 股,其余27,177,997 股配股权有偿向社
会公众股东转让;向外资法人股股东配售15,388,998 股,外资法人股股东认购1,800,000
股,放弃13,588,998 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9,777,900 股;向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
7,755,000 股。
1998 年1 月,本公司实施了1996 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方案为:按1996 年
末总股份212,332,9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 股,按1997 年配股后总股份
240,701,488 股每10 股转增1.764 股。
2001 年1 月5 日经批准本公司转配股6,394,438 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001 年5 月29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非上市外资股62,462,914 股转为上市流
通股,外资股全部流通。
2001 年11 月30 日和2001 年12 月7 日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减持本公司B 股
14,158,000 股和14,159,000 股。截止2001 年12 月17 日赛格(香港)有限公司累计减持
本公司外资股14,487,400 股,为本公司总股本的5.12%。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1
2005 年6 月6 日,本公司公告原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
预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共计12,492 万股,转让给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该股权转让已经国资委、商务部、证监会等政府相关部门
批准,并于2007 年4 月11 日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
2006 年11 月13 日,本公司股东会议通过了《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武汉中恒对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包括赠与资产及对公
司进行产业整合,并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 股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1.5 股
对价,计支付8,435,934 股股份给流通股股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可上
市流通。2007 年5 月17 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对价股份于2007 年5 月
18 日上市流通。并于2007 年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赠与资产的过户手续。
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28,316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6,489,894 股,占总股本的41.1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6,671,333 股,占总股本58.8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A 股为64,675,497 股,占总股本22.84%,B 股101,995,836 股,
占总股本36.02%。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各种彩色电视机、液晶显示器、液晶显示屏(在分支机构
生产经营)、收录机、音响设备、电子表、电子游戏机、电脑等各类电子产品及配套的印制
线路板、精密注塑件、轻型包装材料(在武汉生产经营)、五金件(含工模具),电镀及表面
处理、焊锡丝,房地产开发经营(深房地产第7226760 号),物业管理。在武汉市、吉林市
成立联营公司,在全国省府(除拉萨市)和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主要业务为电路板生产、销售;精密注塑件、五金件(含工模具)的加工;物业租赁业
务以及液晶显示器、彩色电视机的加工、销售。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
411 栋。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本公司之母公司为武汉中恒,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
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
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本
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企划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分公司
主要包括武汉分公司等,子公司主要包括深圳中恒华发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物业
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发科技公司”等)。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2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
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
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的投资。
5.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固定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
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3
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
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持有的主要目的为短期内
出售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
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确认金额。当某项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
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
收益;处置时,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4
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
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
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
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
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2) 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a)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活跃市
场上,本集团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出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
价值;本集团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要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
价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和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的,则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b)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
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
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7.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
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债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5
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5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减坏账准备列示。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与个别认定法相结合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定程
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超过5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
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将其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
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集团将应收账款中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
可能性不大的款项,划分为特定资产组合,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
1-2 年 5%
2-3 年 10%
3 年以上 30%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
1-2 年 5%
2-3 年 10%
3 年以上 30%
8.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
核算,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6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
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
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
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
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
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9.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集团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主要为任
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
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
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
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则不能形成重大影响。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在合并(购买)日为取得对被合并(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
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
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关会
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7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对合营
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
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
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
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
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
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或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
单位不再具有控制但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
法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10.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
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用
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
下: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8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土地使用权 50 10% 1.80%
房屋建筑物 5--50 10% 1.80%--18.00%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
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
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
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2000 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模具设备、运输设备、仪器设备、工具设备和
办公设备,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
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
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
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
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
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20—50 年 10% 1.80-4.50%
2 机器设备 10 年 1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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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3 模具设备 3 年 10% 30.00%
4 运输设备 5 年 10% 18.00%
5 仪器设备 5 年 10% 18.00%
6 工具设备 5 年 10% 18.00%
7 办公设备 5 年 10% 18.00%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1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
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
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
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
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
差异进行调整。
13.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
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
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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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4.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
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
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
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
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
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
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
使用寿命内摊销。
15. 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
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
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
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
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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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
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进行减值
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
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
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
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
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
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
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7.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
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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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 年以
上(不含1 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9. 职工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
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
损益。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如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
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
并即将实施,同时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
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
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
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0.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
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
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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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21.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企业合
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入,不足抵减的,冲减留存
收益。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回购自身权益工
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时,不确认利得
和损失。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
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2.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
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
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
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
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3. 收入确认原则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
确认原则如下:
(1)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集团既没有保留
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 本集团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集团、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
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
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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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
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
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
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
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
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6. 租赁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集团作为承
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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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
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
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7.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
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
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28.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
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能够
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
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有关会计信息。
业务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可区分的、能够提供单项或一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
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地区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可区分的、能够在一个
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内提供
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共同费用除无法合理分配的部分外按照收入比例
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9.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
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按照本集团计划将整体或部分进行处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组成部分被划归为持有待售: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
作出决议、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以及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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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多使用市场参数,不使用本集团特
定相关的参数。
31.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本集
团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得被合并
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
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确认后,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集团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
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
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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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该企业于合并当期的期初已经存在,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按原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五、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1.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无
2. 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无
3. 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无
六、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华发租赁公司,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依据2008年1月1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率在2008年至2012年的5年期
间内逐步过渡到25%,本年度适用的税率为22%。
本公司的武汉分公司、子公司华发物业公司、恒发科技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25%。
2. 增值税
本集团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7%。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税率为17%。其中:为出口产
品而支付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3. 营业税
本集团租赁费收入适用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4.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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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城建税以应纳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发租赁
公司、华发物业公司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为
1%和3%;本公司之子公司恒发科技公司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应纳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分别为7%和3%。
5. 房产税
本集团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七、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 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期末投
资金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他项目余额
其他方式取得
的子公司
华发租赁公司 有限责任 深圳 物业管理100 万元
自有物业租赁
及管理
60 万元 -
华发物业公司 有限责任 深圳 物业管理100 万元
自有物业租赁
及管理
100 万元 -
恒发科技公司 有限责任 武汉 生产销售18,164.31 万元
生产销售包装
材料、塑料制
品等
18,164.31 万元 -
续上表
公司名称
持股比
例
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
股东
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
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
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
的余额
其他方式取得的
子公司
华发租赁公司 60% 60% 是 - - -
华发物业公司 100% 100% 是 - - -
恒发科技公司 100% 100%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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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初”系指2009 年12 月31 日,“期
末”系指2010 年06 月30 日,“本期”系指2010 年1 月1 日至06 月30 日,“上期”系指
2009 年1 月1 日至06 月30 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2010.06.30 2009.12.31
项目
原币
折算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折算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库存现金 274,382.72 516,789.61
人民币 211,136.50 1 211,136.50 453,543.39 1.00 453,543.39
港币 60,773.93 0.88 53,535.15 60,773.93 0.88 53,535.15
美元 1,422.45 6.83 9,711.07 1,422.45 6.83 9,711.07
银行存款 43,485,580.11 26,636,310.32
人民币 29,748,761.10 1 29,748,761.10 23,841,671.15 1.00 23,841,671.15
港币 69,314.45 0.88 61,058.38 69,314.45 0.88 61,058.38
美元 2,002,307.56 6.83 13,675,760.63 400,405.76 6.83 2,733,580.79
其他货币
资金
84,802,096.36 53,891,981.05
人民币 63,039,749.32 1 63,039,749.32 52,930,385.35 52,930,385.35
港币 - 0.88 -
美元 3,186,288.00 6.83 21,762,347.04 140,790.00 6.83 961,595.70
合计 128,562,059.19 81,045,080.98
(1)期末较期初金额增加47,516,978.21 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主要是应付票据和短期借款的保证金。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种类
票据种类 2010.06.30 200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7,406,346.31 12,704,598.81
商业承兑汇票 758,572.14 3,790,363.47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0
票据种类 2010.06.30 2009.12.31
合计 8,164,918.45 16,494,962.28
3.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风险分类
2010.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247,355,035.92 93.35% 3,967,091.65 44.1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4,763,458.70 1.80% 4,651,429.94 51.71%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 12,856,536.57 4.85% 376,575.66 4.19%
合计 264,975,031.19 100.00% 8,995,097.25 100.00%
续上表
200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195,973,281.46 94.44% 3,967,091.65 44.1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4,763,458.70 2.30% 4,651,429.94 51.71%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 6,784,092.79 3.27% 376,575.66 4.19%
合计 207,520,832.95 100.00% 8,995,097.25 100.00%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香港浩威实业有限公司 161,904,255.51 0.00 0.00%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46,693,949.52 2,320.40 0.00%
合肥海尔物流有限公司 9,892,279.25 0.00 0.00%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8,965,760.21 0.00 0.00%
武汉银泰科技 3,607,066.34 0.00 0.00%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344,915.97 0.00 0.00%
深圳波特曼保龄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2,555,374.75 2,555,374.75 100.00%
合肥海尔华东包装有限公司武汉分
公司
2,199,014.95 0.00 0.00%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1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1,916,677.91 1,190,653.90 62.12%
深圳市宝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07,339.51 0.00 0.00%
陕西凌华电子有限公司 1,010,389.70 62,322.99 6.17%
深圳市大将电子开发有限公司 747,476.10 14,518.44 1.94%
广州市番禺鸿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716,650.40 80,037.40 11.17%
LIM-TECCO.,LTD. 712,661.59 61,863.77 8.68%
成都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5,291.01 0.00 0.00%
深圳市耕创电子有限公司 509,124.09 0.00 0.00%
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506,809.11 0.00 0.00%
合计 247,355,035.92 3,967,091.65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2010.06.30 200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 - - - - -
1-2 年 3,530.78 0.07% 2,167.81 3,530.78 0.07% 2,167.81
2-3 年 229,564.67 4.82% 229,564.67 229,564.67 4.82% 229,564.67
3-4 年 769,383.15 16.15% 685,711.91 769,383.15 16.15% 685,711.91
4-5 年 265,997.01 5.58% 254,190.91 265,997.01 5.58% 254,190.91
5 年以上 3,494,983.09 73.38% 3,479,794.64 3,494,983.09 73.38% 3,479,794.64
合计 4,763,458.70 100.00% 4,651,429.94 4,763,458.70 100.00% 4,651,429.94
(1) 期末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香港浩威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客户 161,904,255.51 1 年以内 61.10%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主要客户 46,693,949.52 1 年以内 17.62%
合肥海尔物流有限公司 主要客户 9,892,279.25 1 年以内 3.73%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主要客户 8,965,760.21 1 年以内 3.38%
武汉银泰科技 主要客户 3,607,066.34 1 年以内 1.36%
合计 - 231,063,310.83 - 87.20%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2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2010.06.30 200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7,253,181.51 99.71% 2,167,980.00 85.33%
1-2 年 50,000.54 0.29% 372,772.30 14.67%
合计 17,303,182.05 100.00% 2,540,752.30 100.00%
(2) 预付款项主要单位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供应商 10,211,952.00 1 年以内 采购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 2,622,720.00 1 年以内 采购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 703,490.00 1 年以内 采购
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供应商 495,768.90 1 年以内 采购
深圳市高林达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供应商 440,037.00 1 年以内 采购
合计 - 14,473,967.90 - -
期末前五名欠款单位欠款14,473,967.90 元,占预付账款金额的83.65%。
(3) 期末预付款项中不含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 预付款项中无外币余额。
5.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风险分类
2010.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16,883,350.53 61.28% 5,008,767.57 63.3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2,300,494.96 8.35% 2,300,494.96 29.08%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8,368,728.01 30.37% 601,763.74 77.61%
合计 27,552,573.50 100.00% 7,911,026.27 100.00%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3
续上表
200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97,468,193.11 91.56% 5,008,767.57 63.3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2,300,494.96 2.16% 2,300,494.96 29.08%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6,683,167.75 6.28% 601,763.74 7.61%
合计 106,451,855.82 100.00% 7,911,026.27 100.00%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原因
深圳市万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 7,344,035.98 619,802.34 8.44% 往来核对差异
深圳波特曼保龄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4,037,215.42 3,833,179.42 94.95% 帐龄5 年以上
香港浩威实业有限公司 2,895,942.00 0.00 0.00% 无
武汉冠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23,840.32 0.00 0.00% 无
赵宝民 926,531.00 0.00 0.00% 无
应收交通事故赔偿 555,785.81 555,785.81 100.00% 帐龄5 年以上
合计 16,883,350.53 5,008,767.57 - -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2010.06.30 2009.12.31
项目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 - - - - -
1-2 年 51,595.15 2.24% 51,595.15 51,595.15 2.24% 51,595.15
2-3 年 - - - - - -
3-4 年 - - - - - -
4-5 年 192,789.94 8.38% 192,789.94 192,789.94 8.38% 192,789.94
5 年以上 2,056,109.87 89.38% 2,056,109.87 2,056,109.87 89.38% 2,056,109.87
合计 2,300,494.96 100.00% 2,300,494.96 2,300,494.96 100.00% 2,300,494.96
(2) 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较期初减少74,464,994.47 元,减少比例为69.95%,主要原
因系控股股东武汉中恒其他应收款减少75,380,243.70 元所致。
(3)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欠款:无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4
(4)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性质或内容
深圳市万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 承租方 7,344,035.98 5 年以上26.65% 租金
深圳波特曼保龄球俱乐部有限
公司
承租方 4,037,215.42 5 年以上14.65% 租金
香港浩威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 2,895,942.00 1 年以内10.51% 赔偿款
武汉冠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1,123,840.32 1 年以内4.08% 垫资款
赵宝民 承租方 926,531.00 1 年以内3.36% 租金
合计 - 16,327,564.72 - 59.26%
(5) 应收关联方款项:无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10.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1,572,313.06 3,442,934.60 48,129,378.46
在产品
库存商品 22,848,521.39 2,979,459.78 19,869,061.61
低值易耗品 948,242.30 193,307.73 754,934.57
自制半成品 3,598,060.72 179,248.20 3,418,812.52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 78,967,137.47 6,794,950.31 72,172,187.16
续上表
200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8,889,033.80 406,433.34 28,482,600.46
在产品 58,880.04 - 58,880.04
库存商品 15,979,634.79 2,260,033.57 13,719,601.22
低值易耗品 1,006,659.44 168,803.14 837,856.30
自制半成品 3,603,017.82 179,248.20 3,423,769.62
委托加工物资 136,906.42 - 136,906.42
合计 49,674,132.31 3,014,518.25 46,659,614.06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5
(2) 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转回 其他转出
期末金额
原材料 406,433.34 3,036,501.26 3,442,934.60
在产品
库存商品 2,260,033.57 719,426.21 2,979,459.78
低值易耗品 168,803.14 24,504.59 193,307.73
自制半成品 179,248.20 179,248.20
委托加工物
资
合计 3,014,518.25 3,780,432.06 0.00 0.00 6,794,950.31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参见本附注四.8。
2)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3,780,432.06 元主要系部分材料减值所致。本期累计计提金额
占该项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为8.60%。
(3)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项目 计提依据 本期转回原因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
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原材料 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在产品 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库存商品 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低值易耗品 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自制半成品 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4) 存货期末余额不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5) 期末存货余额中无已被抵押、冻结的金额。
7. 投资性房地产
(1) 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原价 107,439,914.94 107,439,914.94
房屋、建筑物 107,439,914.94 107,439,914.94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6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土地使用权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67,007,470.72 1,226,630.58 68,234,101.30
房屋、建筑物 67,007,470.72 1,226,630.58 68,234,101.30
土地使用权
账面净值 40,432,444.22 39,205,813.64
房屋、建筑物 40,432,444.22 39,205,813.64
土地使用权
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账面价值 40,432,444.22 39,205,813.64
房屋、建筑物 40,432,444.22 39,205,813.64
土地使用权
(2)以上投资性房地产已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步支行抵押以取得银行借款。
8.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明细表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原价 310,382,347.05 4,583,491.98 842.74 314,964,996.29
房屋建筑物 207,478,138.60 207,478,138.60
机器设备 63,708,803.63 2,539,776.02 66,248,579.65
运输设备 4,580,516.59 119,999.96 4,700,516.55
办公设备 8,929,898.73 125,359.79 9,055,258.52
仪器设备 12,825,646.68 1,095,031.67 13,920,678.35
工具设备 3,010,902.01 470,286.47 842.74 3,480,345.74
模具设备 9,848,440.81 233,038.07 - 10,081,478.88
累计折旧 99,889,472.74 6,097,025.02 758.47 105,985,739.29
房屋建筑物 41,367,123.58 2,522,283.49 43,889,407.07
机器设备 29,638,879.12 2,973,634.47 32,612,513.59
运输设备 2,644,383.14 17,114.01 2,661,497.15
办公设备 6,787,572.70 54,435.52 6,842,008.22
仪器设备 10,563,589.80 216,430.35 10,780,020.15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7
工具设备 1,362,307.13 218,730.78 758.47 1,580,279.44
模具设备 7,525,617.27 94,396.41 - 7,620,013.68
账面净值 210,492,874.31 208,979,257.00
房屋建筑物 166,111,015.02 163,588,731.54
机器设备 34,069,924.51 33,636,066.07
运输设备 1,936,133.45 2,039,019.40
办公设备 2,142,326.03 2,213,250.30
仪器设备 2,262,056.88 3,140,658.20
工具设备 1,648,594.88 1,900,066.30
模具设备 2,322,823.54 2,461,465.20
减值准备 1,009,360.72 1,009,360.72
房屋建筑物 - -
机器设备 30,643.99 30,643.99
运输设备 5,220.00 5,220.00
办公设备 973,496.73 973,496.73
仪器设备 - -
工具设备 - -
模具设备 - -
账面价值 209,483,513.59 207,969,896.28
房屋建筑物 166,111,015.02 163,588,731.54
机器设备 34,039,280.52 33,605,422.08
运输设备 1,930,913.45 2,033,799.40
办公设备 1,168,829.30 1,239,753.57
仪器设备 2,262,056.88 3,140,658.20
工具设备 1,648,594.88 1,900,066.30
9.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明细表
2010.06.30 200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环保工程 324,650.50 - 324,650.50 - - -
更新改造工程 1,353,559.07 - 1,353,559.07 634,356.00 - 634,356.00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8
2010.06.30 200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大板机建造 56,570.79 - 56,570.79 56,570.79 - 56,570.79
恒发资产搬迁安装 - - - -
公明电子城改造项目 2,104,934.18 - 2,104,934.18 99,000.00 - 99,000.00
线体制作工程 23,731.69 - 23731.69 23,731.69 - 23,731.69
合计 3,863,446.23 - 3,863,446.23 813,658.48 - 813,658.48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本期减少
工程名称 2009.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
2010.06.30
环保工程 - 324,650.50 324,650.50
更新改造工程 634,356.00 719,203.07 1,353,559.07
大板机建造 56,570.79 56,570.79
恒发资产搬迁安装
公明电子城改造项目 99,000.00 2,005,934.18 2,104,934.18
线体制作工程 23,731.69 23,731.69
合计 813,658.48 3,049,787.75 3,863,446.23
(3) 本公司在建工程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期在建工程支出中没有利息资本化金
额。
(4) 在建工程年期余额比期初增加3,049,787.75 元,增加幅度为274.82%,主要原
因系公司公明电子城改造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10. 无形资产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原价 55,350,846.36 2,761,267.80 0.00 58,112,114.16
土地使用权 55,187,826.36 2,638,267.80 0.00 57,826,094.16
非专利技术 163,020.00 123,000.00 0.00 286,020.00
累计摊销 571,288.46 514,652.64 0.00 1,085,941.10
土地使用权 458,573.95 487,482.66 0.00 946,056.61
非专利技术 112,714.51 27,169.98 0.00 139,884.49
账面净值 54,779,557.90 2,246,615.16 0.00 57,026,173.06
土地使用权 54,729,252.41 2,150,785.14 0.00 56,880,037.55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9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非专利技术 50,305.49 95,830.02 0.00 146,135.51
减值准备 0.00 0.00 0.00 0.00
土地使用权 0.00 0.00 0.00 0.00
非专利技术 0.00 0.00 0.00 0.00
账面价值 54,779,557.90 2,246,615.16 0.00 57,026,173.06
土地使用权 54,729,252.41 2,150,785.14 0.00 56,880,037.55
非专利技术 50,305.49 95,830.02 0.00 146,135.51
(1)本期增加的累计摊销中,本期摊销514,652.64 元。
(2)本期增加的无形资产为公明土地补交款项。
11.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2009.12.31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本年其
他减少
2010.06.30
建设银行财务顾问费 2,375,000.00 375,000.00 - 2,000,000.00
合计 2,375,000.00 375,000.00 - 2,000,000.00
(1)长期待摊费用,为本公司向建行上步支行签订的财务顾问费,总金额为300 万元,
服务期限为2009 年3 月19 日—2013 年3 月18 日。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坏账减值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025,649.22 3,025,649.22
存货减值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7,137.06 682,029.0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890.08 7,890.08
预计负债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373,122.08 1,373,122.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 6,033,798.44 5,088,690.42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备注
坏账减值准备 3,153,172.51 3,153,172.51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0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备注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73,496.73 973,496.73
可抵扣亏损 213,985.72 213,985.72
合计 4,340,654.96 4,340,654.96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备注
2013 3,458.00 3,458.00
2014 210,527.72 210,527.72
合计 213,985.72 213,985.72
(4) 期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项目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坏账减值准备 13,752,951.01 13,752,951.01
存货减值准备 6,794,950.31 3,014,518.2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5,863.99 35,863.99
预计负债 6,241,463.99 6,241,463.99
合计 26,825,229.30 23,044,797.24
13.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本期减少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转回 其他转出
2010.06.30
坏账准备 16,906,123.52 16,906,123.52
存货跌价准备 3,014,518.25 3,780,432.06 6,794,950.3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09,360.72 1,009,360.72
合计 20,930,002.49 24,710,434.55
14.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2010.06.30 2009.12.31
抵押借款 - -
保证金借款 117,091,620.66 33,442,212.57
合计 117,091,620.66 33,442,212.57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1
(2) 期末较期初金额增加了83,649,408.09 元,增加比例为150.13%。主要是由于子公司
恒发科技公司本期保证金贷款增加所致。
(3) 截止2010 年06 月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分类
票据种类 2010.06.30 200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0,689,698.51 18,480,655.16
合计 30,689,698.51 18,480,655.16
1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合计 166,988,515.46 81,546,114.17
其中:1 年以上 10,356,727.74 10,869,353.19
(2) 期末较期初金额增加了95,442,401.29 元,增加比例为117.04%。主要是由于子公司
恒发科技公司本期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7.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合计 1,364,902.08 1,762,766.25
其中:1 年以上 1,008,509.90
(2) 期末预收款项中不含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2
18.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49,184.66 13,458,230.30 13,257,920.19 1,749,494.77
职工福利费 4,840.00 12,168.00 17,008.00 -
社会保险费 -5,093.82 996,120.28 1,074,181.62 -83,155.16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49,441.95 549,441.95 -
基本养老保险费 -5,093.82 369,302.16 447,363.50 -83,155.16
失业保险费 - 43,651.83 43,651.83 -
工伤保险费
- 16,447.77 16,447.77
-
生育保险费 - 17,276.57 17,276.57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98,363.74 32,049.37 530,413.11
合计 2,047,294.58 14,498,567.95 14,349,109.81 2,196,752.72
19. 应交税费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增值税 -1,083,005.29 3,574,940.00
营业税 736,117.70 879,174.43
企业所得税 764,362.20 3,903,004.72
个人所得税 22,850.75 -20,357.55
城市维护建设税 357.24
房产税 626,732.67 444,954.15
教育费附加 20,681.12
价格调节基金 27,522.06 20,810.01
印花税 8,257.20 5,229.85
合计 1,102,837.29 8,828,793.97
期末较期初金额减少了7,725,956.68 元,减少比例为87.51%。主要是由于当期收到大
量增值税进项发票及缴纳税款所致。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3
20.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合计 15,144,497.66 132,645,479.98
其中:1 年以上 9,226,137.22 9,726,137.22
(2) 期末较期初金额减少了117,500,982.32 元,减少比例为88.58%。主要原因系本
期武汉中恒以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向本公司子公司恒发科技公司进行增资已手续已办
理完毕,其他应收款转销所致。
(3) 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款项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武汉中恒 95,387,959.69
合计 95,387,959.69
(4) 期末大额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性质或内容
深圳市万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 3,477,008.00 5 年以上保证金
建设银行上步支行 1,000,000.00 2 年以内服务费
合计 4,477,008.00
21.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2010.06.30 2009.12.31
抵押借款 211,997,600.00 219,621,200.00
合计 211,997,600.00 219,621,200.00
(2) 本公司于2009 年3 月12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步支行签订借2009 商0181008R 贷
款合同,取得23,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7 年,即从2009 年3 月12 起至2016 年3 月
11 日,借款利率采取浮动利率,合同约定每月的20 日为结息日。合同约定以华发大厦第二、
三、四层(房地产证号码:深房地字第3000522977,3000522975,3000522976)房产作为
抵押于2009 年3 月12 日取得借款14,000 万元;以华发大厦第一、五、六层(房地产证号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4
码:深房地产第3000503696,3000503720,3000511945 号)房地产作为抵押于2009 年4 月
3 日取得借款9,000 万元。其中:14,000 万元借款采取等额本金还款法,9,000 万元借款采
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法。
(3) 期末金额中前五名长期借款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贷款单位
借款
起始日
借款
终止日
币种
利率
(%)
外币
金额
本币
金额
外币
金额
本币
金额
中国建设银
行上步支行
2009 年
3 月12 日
2016 年
3 月11 日
人民币5.94% - 121,997,600.00 - -
中国建设银
行上步支行
2009 年
3 月12 日
2016 年
3 月11 日
人民币5.94% - 90,000,000.00 - -
合计 211,997,600.00
22. 预计负债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结转 2010.06.30
未决诉讼 4,117,293.57 4,117,293.57
产品质量保证 2,124,170.42 2,124,170.42
合计 6,241,463.99 6,241,463.99
(1)预计负债的详细说明参见本附注“九”。
23. 递延收益
项目 2010.06.30 2009.12.30
武汉市财政局抗震救灾设备补助款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200,000.00 200,000.00
24. 股本( 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股东名称/类别 2010.06.30 2009.12.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国家持有股 - -
国有法人持股 - -
其他内资持股 116,489,894 116,489,89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16,489,894 116,489,894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5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外资持股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16,489,894 116,489,894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64,675,497 64,675,497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1,995,836 101,995,836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66,671,333 166,671,333
股份总额 283,161,227 283,161,227
25. 资本公积
项目 2009.12.30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股本溢价 96,501,903.02 - - 96,501,903.02
其他资本公积 7,571,423.92 - - 7,571,423.92
合计 104,073,326.94 - - 104,073,326.94
26. 盈余公积
项目 2009.12.30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法定盈余公积 21,322,617.25 - - 21,322,617.25
任意盈余公积 56,068,976.00 - - 56,068,976.00
合计 77,391,593.25 - - 77,391,593.25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按年度净利
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
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
增加股本。除了用于弥补亏损外,法定盈余公积金于转增股本后,其余额不得少于
转增前股本的25%。
(2) 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上期期末金额 -212,662,288.38 -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6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 -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 - -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合并范围变更 - -
其他调整因素 - -
本期期初金额 -212,662,288.3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75,496.3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本期期末金额 -195,286,792.04 -
27.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分行业
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注塑件 98,101,549.40 88,659,731.24 9,441,818.16 51,529,320.04 45,025,714.73 6,503,605.31
液晶显示
器
221,422,722.87 211,067,288.24 10,355,434.63 103,794,691.53 98,761,372.59 5,033,318.94
保丽龙 27,558,453.28 24,843,971.70 2,714,481.58 29,598,133.92 27,251,795.85 2,346,338.07
物业租赁 18,534,021.29 1,676,904.81 16,857,116.48 21,032,780.74 1,958,095.71 19,074,685.03
物业管理 788,661.00 788,661.00 822,237.00 822,237.00
线路板 5,345,495.71 7,421,396.86 -2,075,901.15
合计 366,405,407.84 326,247,895.99 40,157,511.85 212,122,658.94 180,418,375.74 31,704,283.20
(1) 本期较上期营业收入金额增加了154,282,748.90 元,增加比例为72.73%。主要
是由于本期恒发科技显示器产品业务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所致,相应的营业成本随之增加。
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计缴标准
营业税 971,277.93 1,335,122.76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9,712.78 81,601.38 1%、7%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7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计缴标准
教育费附加 29,138.34 31,985.50 3%
房产税 181,778.52 205,906.50 0.12%
土地使用税 155,516.66 170,100.00 -
地方教育发展费 9,790.42 0.1%
价格调节基金 136,418.71 0.1%
其他 -
合计 1,493,633.36 1,830,716.14 -
29. 财务费用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利息支出 7,344,974.25 5,045,225.33
减:利息收入 45,917.23 68,875.85
加:汇兑损失 258,678.45 94,039.87
加:其他支出 123,546.92 466,227.09
合计 7,681,282.39 5,536,616.44
(1)本期较上期增加2,144,665.95 元,增加幅度为38.74%,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导
致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0.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3,780,432.0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3,780,432.06
31.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6,902,326.45
政府补助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8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盘盈利得
违约金 317,837.12 114,934.00
品质保障赔款 5,955.30
其他
合计 7,220,163.57 120,889.30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是本公司2010 年将子公司深圳华发科技有限公司置换恒发
科技公司股权,增值6,902,326.45 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32. 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罚款支出 10,316.79
对外捐赠
盘亏损失
诉讼赔偿
其他 27,044.72 240,136.94
合计 27,044.72 250,453.73
3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序号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17,375,496.34 4,359,222.80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2 7,193,118.85 -129,564.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2 10,182,377.49 4,488,787.23
年初股份总数 4 283,161,227.00 283,161,227.00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
配等增加股份数(Ⅰ)
5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
数(Ⅱ)
6 - -
增加股份(Ⅱ)下一月份起至
年末的累计月数
7 -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8 - -
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年末的9 - -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9
项目 序号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累计月数
缩股减少股份数 10 - -
报告期月份数 11 6 12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4+5+6×7÷11
-8×9÷11-10
283,161,227.00 283,161,227.00
基本每股收益(Ⅰ) 13=1÷12 0.0614 0.0158
基本每股收益(Ⅱ) 14=3÷12 0.0360 0.0158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
通股利息
15 - -
转换费用 16 - -
所得税率 17 - -
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
18 - -
稀释每股收益(Ⅰ) 19=[1+(15-16)×(1-17)]÷(12+18) 0.0614 0.0158
稀释每股收益(Ⅱ) 19=[3+(15-16)×(1-17)]÷(12+18) 0.0360 0.0158
34.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2010.06.30 2009.6.30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7,375,496.34 4,359,222.8
加:资产减值准备 3,780,432.0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097,025.02 8,485,301.54
无形资产摊销 514,652.64 146,590.9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83,854.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7,344,974.25 5,027,225.33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29,293,005.16 -61,359,958.61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0
项目 2010.06.30 2009.6.3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87,355,780.17 -160,223,983.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110,914,222.67 124,540,418.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61,871.80 -78,925,182.83
八、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母公司
(1) 母公司基本情况
母公司 企业类型
注册
地
法人代表业务性质最终控制方
组织机构
代码
武汉中恒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武汉 李中秋 生产销售 李中秋 71195460
(2)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母公司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武汉中恒集团 138,000,000.00 - - 138,000,000.00
(3) 母公司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母公司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年末比例 年初比例 年末比例 年初比例
武汉中恒集团 116,489,894 116,489,894 41.14% 41.14% 41.14% 41.14%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其他关联方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主要交易内容
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
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73108664-5 采购液晶显示屏
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 68536237-X 购销货物及租赁
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4476047-5 无交易
武汉中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5180426-1 无交易
武汉光谷显示器系统有限公司 75510305-9 无交易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1
2.关联方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70,502,675.07 21.79% 56,565,948.32 47.13%
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 9,545,922.14 2.95% - -
合 计 80,048,597.21 24.74% 56,565,948.32 47.13%
(2)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 174,720.86 0.05% - -
合 计 174,720.86 0.05% - -
(3)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 627,611.05 3.39% - -
合 计 627,611.05 3.39% - -
(4)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武汉中恒 18,000,000.00 100.00% - -
合 计 18,000,000.00 100.00% - -
(5)支付关联方资金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金额
占同期类交易
百分比(%)
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2,274,398.93 0.90% 34,956,697.71 80.20%
合 计 2,274,398.93 0.90% 34,956,697.71 80.20%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2
九、 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1)陕西凌华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陕西凌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凌华”)诉本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2007 年
深福法民二初字第2441 号):陕西凌华要求本公司向其赔偿2006 年5 月30 日—2007 年5
月9 日期间向其销售有隐藏质量问题的印制线路板给其造成的损失,诉讼标的为
3,100,773.20 元。本公司于2008 年1 月14 日收到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关于该案件的传票,
2008 年3 月6 日一审法院首次开庭。
本公司于2007 年11 月12 日就该诉讼案提起反诉,诉陕西凌华拖欠本公司货款以及相
关的利息,诉讼标的为1,054,290.19 元。2008 年3 月6 日一审法院首次开庭。
2009 年7 月25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进行了判决(2007 年深福法民
二初字第2441 号):本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向陕西凌华支付违约损害赔偿金
1,797,975.48 元,陕西凌华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向本公司支付剩余货款869,458.96
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本公司就此判决于2009 年8 月31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2010 年3 月22 日就该案作出民事裁定((2009)深中法民二终字第2227 号),该院
以原审判决对本案的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7)
深福字民二初字2441 号民事判决,并发回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重审。
根据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张国智律师于2010 年4 月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中恒华
发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凌华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案情况介绍》:根据现有证据,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重审本案时,本公司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上年度本公司对该案计提了
179,797.55 元的诉讼费用并确认为预计负债。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尚未审结。
(2)本公司诉深圳市万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诉深圳市万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商百货”)租赁合同纠纷案(2009
年深福法民三初字第2336 号):2009 年5 月提起诉讼,本公司要求万商百货支付截止2009
年5 月7 日少计的租金34,381,679.31 元及违约赔偿10,000,000 元,并解除与万商百货之
间签订的所有关于租赁华发大厦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深圳市福田区
人民法院于2009 年7 月13 日立案受理了此案;2009 年9 月,为了便于先通过其他方式解
决纠纷,本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并取得法院同意撤诉;2009 年11 月,本公司重新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3
就此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万商百货支付少付的租金人民币
17,746,563.78 元(从2007 年2 月至2009 年9 月),该院正式受理,并作出驳回本公司诉讼
请求的判决。本公司就此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
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万商百货在上述案件第一次受理后,提交答辩状期间提起反诉,诉本公司少交付租赁合
同中所涉及的建筑面积为121.2 平方米的铺位并由此造成其经济损失,诉讼标的为
6,466,020.00 元。2009 年12 月1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件进行了判决(2009
年深福法民三初字第2336 号):本公司应向万商百货交付121.1 平方米的商铺面积,并赔偿
其经济损失3,605,613.86 元。本公司于2010 年1 月就此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0 年5 月开庭审理该案,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该案作出最终判决。上年度本公司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初
审判决,将初审判决赔偿款3,605,613.86 元确认为预计负债,本期公司未增减相关预计负
债。
(3)深圳市宝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诉本公司返还租赁保证
金、支付加工费、退还设备等,诉讼标的金额为1,590,262.51 元。2010 年7 月26 日,本
公司依法就该案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诉深圳市宝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
本公司房屋租金、水电费、排污费以及相关的利息,反诉标的金额为4,318,133.32 元。深
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提起的反诉,目前该案尚未进行开庭审理。
2.本公司生产加工视讯产品,按照与客户签定的有关销售合同,免费维修期为三年。
根据2009 年实际发生维修情况,本公司预计免费维修期内将发生维修费用2,124,170.42 元,
上年度已经确认为预计负债。
3.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截止2010 年06 月30 日,本集团无其他新增重大或有事项。
十、 承诺事项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关于本公司原职工周长青、李卫东、张媛、周谋峰、葛洪水、邱伟林等人诉讼欠其工
资、奖金、加班费、公积金、节日费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上年度确认预计负债金额147,632.11
元。案件于本年度7 月份结案执行,执行金额121,650.02 元。
2.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4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
1. 本公司与武汉中恒的股权置换
2009年4月29日,本公司与武汉中恒签署《资产置换合同书》,2009年11月4日本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议案》。
(1)《资产置换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与武汉中恒共同向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发科技公司进行增资:由本公司以
货币方式向恒发科技增资人民币4,400万元,按1:1的比例折算出资额取得恒发科技增资完成
后44%的股权;由武汉中恒以其评估值为人民币10,169.31万元的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
口小区10号地和2号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向恒发科技公司增资,按1:1的比例折算
出资额取得恒发科技增资完成后56%的股权。本次增资总额为人民币14,569.31万元,恒发科
技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8,164.31万元。
2)本公司以印制电路板业务的固定资产及现金向全资子公司华发科技公司的进行第一
次增资,增资后华发科技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676,775.00元。
3)本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华发路的价值人民币1,855万元(实际价值以评估
值为准,该价值包含预计本公司将承担的补地价款约77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证号为
深房地字第7226760号与深房地字第7226763号、宗地号为“A627-005”与“A627-007”、总
面积为48,161.6平方米)(以下简称“公明工业土地”),向华发科技公司第二次增资。同时,
本公司保证向华发科技公司第二次增资时将公明土地过户至华发科技公司名下。
4)华发科技公司继续履行华发科技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存货购买协议,向本公司购买
印制电路板业务存货。
5)武汉中恒将其持有的10号地和2号地增资完成后的恒发科技公司56%的股权(以下简称
“置入资产”)作价10,169.31万元与本公司持有的华发科技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置
出资产”)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6)在本协议生效后90日内本公司向武汉中恒交付华发科技公司100%的股权,武汉中恒
向本公司交付恒发科技公司56%的股权;由于本公司以公明工业土地完成对华发科技公司的
第二次增资后,方能再次取得华发科技公司第二次增资后的约17.6%的股权并交付武汉中恒,
因此,在本公司交付该项股权之前,应向武汉中恒支付人民币1,492.535万元差额款,待本
公司交付该项股权之后,武汉中恒以股权转让款的方式向本公司返还人民币1,855万元。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5
7)在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武汉中恒向本公司支付现金人民币200万元作为本次资
产置换的预付款。
8)协议双方确认,武汉中恒依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交付置入资产后,武汉中恒即被
视为已完全履行其在本次资产置换中支付对价的合同义务;本公司依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
交付置出资产后,本公司即被视为已完全履行其在本次资产置换中支付对价的合同义务。除
上述对价外,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无任何权利、权力要求合同向对方向其支付任何其他对
价。
9)《资产置换合同书》中对期间损益有如下约定: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置入资产,在本
合同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过户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本公司享有;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
置出资产,在本合同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过户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武汉中恒享有。尽
管有前款约定,武汉中恒在此承诺:若置入资产在本合同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过户日
期间的利润总额为正数的,则相关利润权益按前款约定分配;若利润总额为负数的,则武汉
中恒将向本公司支付绝对值等于负利润数额总额的现金作为补偿。
10)《资产置换合同书》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定价原则。
本公司置入资产为增资后的恒发科技公司56%股权,其作价按10号地和2号地的评估值计算;
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10号地和2号地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3月31日,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本次本公司置出资产为华发科技公司100%股权,其审计基准日
为2009年4月22日,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相关资产置换事项完成情况如下:
1)2009年4月20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房产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鄂众联评报字[2009]第024号评估报告。该房产及土地分别于2009年11月30日,2009
年11月14日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将其置入恒发科技公司名下。但在办理置入土地的有关权
属证书的过程中,需要重新对置入土地面积进行测量,由于现时的测量技术、精准度、测量
方法与历史存在差异,且历年来当地政府进行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也占用了部分置
入土地的面积,故有关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过户面积小于《资产置换合同书》上约定的土地面
积,该差异约为3,618.96平方米,金额约236.52万元。对此差异,武汉中恒于2009年12月30
日对本公司作出承诺:2010年6月30日之前用现金补足该差额部分。截止报告期末,差额部
分已补足。
2 ) 本公司以现金55,000,000.00 元、印制电路板业务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31,567,750.00元,合计86,567,750.00元对华发科技公司增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767,75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并于2009年4月8日出具
了XYZH/2008SZATS038号验资报告。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6
3)华发科技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股东变更,将股东由
本公司变更为武汉中恒,该局于2009年12月22日予以核准。
4)2010年3月11日,武汉中恒以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10号地和2号地的土
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本公司以货币向恒发科技公司进行了增资,武汉经开会计师事务
有限公司出具了武经开验字[2010]0119号验资报告,增资后恒发科技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均为人民币18,164.31万元,其中武汉中恒所占比例为56%,本公司所占比例为44%。
增资完成后,恒发科技公司向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蔡甸分局申请了企业类型,法人股
东变更,并于2010年3月25日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蔡甸分局企业变更通知书及变更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本公司拥有恒发科技公司100%的股权。
(3)股权置换事项涉及的会计处理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为武汉中恒享有的恒发科技公司的56%的股权,置出资产为本公司
享有的华发科技公司的100%的股权。本次股权置换事宜在2010年3月25日已全部完成。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股权置换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换损益应在股权置换完成时方可
确认,本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确认本次股权置换损益约690万元。
十三、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风险分类
2010.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21,668,256.08 53.65% 1409396.50 6.5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4,478,915.83 11.09% 4,366,887.07 97.50%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14,241,170.35 35.26% 378,896.06 2.66%
合计 40,388,342.26 100.00% 6,155,179.63 15.24%
续上表
200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186,808,058.36 95.31% 1,411,716.90 0.76%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4,478,915.83 2.29% 4,366,887.07 97.50%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4,701,174.08 2.40% 376,575.66 8.01%
合计 195,988,148.27 100.00% 6,155,179.63 3.14%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 9,710,760.10 0.00 0.00%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1,916,677.91 1,190,653.90 62.12%
深圳市宝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07,339.51 0.00 0.00%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344,915.97 0.00 0.00%
陕西凌华电子有限公司 1,010,389.70 62,322.99 6.17%
香港浩威实业有限公司 926,969.70 0 0.00%
深圳市大将电子开发有限公司 747,476.10 14,518.44 1.94%
广州市番禺鸿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716,650.40 80,037.40 11.17%
LIM-TECCO.,LTD. 712,661.59 61,863.77 8.68%
成都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5,291.01 0.00 0.00%
深圳市耕创电子有限公司 509,124.09 0.00 0.00%
合计 21,668,256.08 1,409,396.5 -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2010.06.30 200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 - - - - -
1-2 年 3,530.78 0.08% 2,167.81 3,530.78 0.08% 2,167.81
2-3 年 231,020.67 5.16% 231,020.67 231,020.67 5.16% 231,020.67
3-4 年 769,383.15 17.18% 685,711.91 769,383.15 17.18% 685,711.91
4-5 年 265,954.01 5.94% 254,147.91 265,954.01 5.94% 254,147.91
5 年以上 3,209,027.22 71.64% 3,193,838.77 3,209,027.22 71.64% 3,193,838.77
合计 4,478,915.83 100.00% 4,366,887.07 4,478,915.83 100.00% 4,366,887.07
(2) 期末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8
(3)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9,710,760.10 1 年以内 23.78%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主要客户 3,344,915.97 2 年以内 8.19%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主要客户 1,916,677.91 5 年以内 4.69%
深圳市宝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 主要客户
1,407,339.51 2 年以内
3.45%
陕西凌华电子有限公司 主要客户 1,010,389.70 4 年以内 2.47%
合计 174,356,644.45 42.59%
(4) 应收账款中外币余额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外币名称
原币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美元 135,720.30 6.83 926,969.70 16,187,868.22 6.83 110,534,639.52
合计 926,969.70 110,534,639.52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风险分类
2010.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77,610,103.45 82.62% 9,567,326.72 6.7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2,001,524.52 2.13% 2,001,524.52 100.00%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14,320,934.11 15.25% 5,146,038.44 28.98%
合计 93,932,562.08 100.00% 12,156,330.53 12.94%
续上表
200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135,267,940.40 94.54% 9,567,326.72 7.0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2,001,524.52 1.40% 2,001,524.52 100.00%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9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5,809,563.89 4.06% 587,479.29 10.11%
合计 143,079,028.81 100.00% 12,156,330.53 8.50%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原因
深圳市万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 7,344,035.98 619,802.34 8.44% 往来核对差异
深圳波特曼保龄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4,037,215.42 3,833,179.42 94.95% 帐龄5 年以上
交通事故赔偿 555,785.81 555,785.81 100.00% 帐龄5 年以上
华发租赁公司 4,558,559.15 4,558,559.15 100.00% 帐龄5 年以上
香港浩威实业有限公司 2,895,942.00 0.00 0.00% 无
赵宝民 926,531.00 0.00 0.00% 无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 57,292,034.09 0.00 0.00% 无
合计 77,610,103.45 9,567,326.72 - -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2010.06.30 2009.12.30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 - - - - -
1-2 年 51,595.15 2.58% 51,595.15 51,595.15 2.58% 51,595.15
2-3 年 - - - - - -
3-4 年 - - - - - -
4-5 年 192,789.94 9.63% 192,789.94 192,789.94 9.63% 192,789.94
5 年以上 1,757,139.43 87.79% 1,757,139.43 1,757,139.43 87.79% 1,757,139.43
合计 2,001,524.52 100.00% 2,001,524.52 2,001,524.52 100.00% 2,001,524.52
(2)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性质或内容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57,292,034.09 1 年以内60.99% 借款及货款
深圳市万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 承租方 7,344,035.98 5 年以上7.82% 租金
华发租赁公司 子公司 4,558,559.15 1 年以内4.85% 租金
深圳波特曼保龄球俱乐部有限
公司
承租方 4,037,215.42 5 年以上4.30% 租金
香港浩威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 2,895,942.00 1 年以内3.08% 赔偿款
合计 - 76,127,786.64 - 81.04%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0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85,209,820.00 39,515,789.00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185,209,820.00 39,515,789.0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00,000.00 6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184,609,820.00 38,915,789.00
(2) 按成本法、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2009.12.30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06.30
成本法核算
华发租赁公司 60% 60% 600,000 - - 600,000
华发物业公司 100% 100% 1,000,000 - - 1,000,000
恒发科技公司 100% 100% 37,915,789 145,694,031 - 183,609,820
合计 39,515,789 145,694,031 - 185,209,820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12.31
华发租赁公司 600,000.00 - - 600,000.00
合计 600,000.00 - - 600,000.00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经营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注塑件 51,529,320.04 45,025,714.73 6,503,605.31
线路板 5,345,495.71 7,421,396.86 -2,075,901.15
液晶显示器 103,794,691.53 98,761,372.59 5,033,318.94
销售材料 5,565,869.28 5,818,910.00 -253,040.72 0.00
物业租赁 18,534,021.29 1,676,904.81 16,857,116.48 21,032,780.74 1,958,095.71 19,074,685.03
物业管理 788,661.00 822,237.00 822,237.00
泡沫业务 29,598,133.92 27,251,795.85 2,346,338.07
24,888,551.57 7,495,814.81 16,604,075.76 212,122,658.94 180,418,375.74 31,704,283.20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1
5.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710,658.13 4,359,222.8
加: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836,447.66 8,485,301.54
无形资产摊销 42,696.27 146,590.9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2,008.7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6,208,666.11 5,027,225.33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6,714,252.65 -61,359,958.6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39,302,015.88 -160,223,983.1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35,287,682.28 124,640,418.2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100,557.84 -78,925,182.83
十四、 补充资料
1. 本期非经营性损益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6,902,326.45 2,975,082.9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2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企业重组费用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47,534.2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0,792.40 -4,135,364.8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小计 7,193,118.85 -812,747.72
所得税影响额 -240,032.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合计 7,193,118.85 -572,715.18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7% 0.0614 0.06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71% 0.0360 0.0360
3. 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目 序号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17,375,496.34 4,154,592.65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2 7,193,118.85 -572,715.18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3
项目 序号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3=1-2 10,182,377.49 4,727,307.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末净资产 4 269,339,355.15 251,963,858.81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Ⅰ) 5=1÷4 6.45% 1.6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Ⅱ) 6=3÷4 3.78% 1.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初净资产 7 251,963,858.81 247,809,266.16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新增净资产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
数
9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减少净资产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
数
11 -
报告期月份数 12 6 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权
平均数
13=7+1÷(2)+8×9
÷12-10×11÷12
260,651,606.98 249,886,562.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Ⅰ) 14=1÷13 6.67% 1.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Ⅱ) 15=3÷13 3.91% 1.89%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4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
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四、公司章程文本;
五、其它有关资料。
【注】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
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董事长签名: 李 中 秋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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