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2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全部参与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重新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重新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关于制定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关于制定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前与深圳华发电子股份公司相关的制度以及上述议案相关的旧制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