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全部参与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对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