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您所在的位置: 查股网首页 > 公司公告 > *ST深泰(000034)

*ST深泰(00003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31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7月29日,本公司收到子公司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公司”)转来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2009)深中法民五终字第1429、143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原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和西部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相关情况已刊登在2008年12月27日、2009年5月14日的临时公告和2009年半年度报告、2009年年报。
  二、案件一审情况
  根据1998年第878号、883号《深圳市宝安区历史用地遗留问题竣工项目处理决定》,西部公司分别取得位于西乡宗地号为A007-0052、A107-0063的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地价款分别为人民币462,609元和人民币4,116,893元。
  因西部公司一直未支付上述地价款,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向宝安法院提起诉讼,宝安法院依法审理后分别作出了(2009)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62号、1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2009)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62号
  (1)西部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规划和国土委员会支付拖欠的A007-052号地价款人民币462,609元;
  (2)西部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规划和国土委员会支付上述拖欠的地价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1998年8月8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付清款项之日止);
  (3)驳回规划和国土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2、(2009)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63号
  (1)西部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规划和国土委员会支付拖欠的A107-63号地价款人民币4116893元;
  (2)西部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规划和国土委员会支付上述拖欠的地价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1998年9月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付清款项之日止);
  (3)驳回规划和国土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上诉后进展情况
  西部公司上诉后,深圳中院依法审理后分别作出了(2009)深中法民五终字第1429、1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2009)深中法民五终字第1429号
  1、维持深圳市宝安区(2009)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2、撤销深圳市宝安区(2009)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3、西部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规划和国土委员会支付拖欠价款利息(以拖欠地价4,116,893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9月1日起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
  4、驳回规划和国土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2009)深中法民五终字第1430号
  1、维持深圳市宝安区(2009)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6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2、撤销深圳市宝安区(2009)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62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3、西部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规划和国土委员会支付拖欠价款利息(以拖欠地价462,609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8月8日起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
  4、驳回规划和国土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对于规划和国土委员会的上述债权,西部公司在重整计划中已制定了债权受偿方案,按照清偿比例为该部分债权预留了相应的偿债资产。因此上述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深圳中院(2009)深中法民五终字第1429号《民事判决书》、(2009)深中法民五终字第1430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