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201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局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3、召开时间:2010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9:30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3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0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3: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 7、召开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厦 2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任公司 2010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2、《关于转让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关于转让深圳市深运工贸企业有限公司 95%股权及深圳市鸿基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10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董事局决议公告、《关于转让公司下属深 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的公告》及《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运工 贸企业有限公司 95%股权及深圳市鸿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股权的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 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 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 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现场登记时间:201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2:30-5: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厦 27 楼董事局办公室 4、股东或受托行使表决权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 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10年12月28日下午5:00送达登记地点,以非现场方式登记 的股东或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出席时必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367726 传真:0755-82367753 邮编:518001 联系人: 刘莹 2.会议费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 O 一 O 年十二月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鸿基 (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人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不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按以下指示发表表决意见: 议案一 关于聘任公司 2010 年度审计 单位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二 关于转让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 企业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三 关于转让深圳市深运工贸企业 有限公司 95%股权及深圳市鸿 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股权 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作出具体指示,请在相关的框格中打"√",其他符号均为 无效。 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