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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8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中心区44楼荣超经贸中心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董事、陈小海董事、张建民董事、陈勇董事、邓维杰董事、赵立金独立董事、谢汝煊独立董事。孙昌兴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谢汝煊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整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提高财务基础工作的需要,公司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形成了整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及2010年以来的落实
    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撰写了《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过认真自查,公司自2010年以来认真落实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问题,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占用代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费用、“期间占、期末返还”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已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履行资金支付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决策等程序。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及行业的特点,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分工及工作量,结合目前公司所在地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并同意将上述有关董事、监事薪酬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该议案中涉及董事、监事薪酬的内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郑树杰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由陈小海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郑树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郑树杰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郑树杰先生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内控,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并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了改革。原投资管理部拆分为投资部和证券事务部,原信息部主要职能转变为企业管理和企业信息化管理,并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郑树杰先生简历
    郑树杰,男,1953年出生,中国香港人。英国市务学会的会员、香港市务学会会员、特许市务师;英国般尼尔大学商业管理硕士;首届中国购物中心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10年英国商业及地产全程经验;20余年港、深商业及地产全程经验。近年工作经历:
    1997年11月—2007年4月 新鸿基(中国)有限公司 商业总经理
    兼深圳天安国际商场 总经理
    兼大洋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精品部总经理
    2007年6月—2009年2月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商业部总经理
    2009年3月—2010年9月 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郑树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简历披露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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