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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赛格(00005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30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龙岗赛格电子市场经营场所变更的议案”(详见2010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龙岗赛格电子市场新址拟增加租赁面积及装修费用的议案”(详见2010年9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上述董事会的批准,本公司控股70%的深圳市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龙岗赛格电子市场的主办方,以下简称“管理公司”)与龙岗赛格电子市场新经营场地业主方深圳市琳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琳珠公司”)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经营场地事宜签署了《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相关条款,本公司控股91.79%的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实业”)需要为管理公司提供履约保证担保。
    201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董事刘志军先生由于在管理公司兼任董事长职务,回避了该议案的相关表决。
    除上述履约担保外,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亦未有对外担保事项。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宝华大厦A301
    4.法定代表人:李力夫
    5.成立时间:1987年11月26日
    6.注册资本:2,550万元
    7.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8.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1.79%的股权(其他股东为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21%)。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万鑫五洲风情购物中心F二、三层、E区一层 4.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5.成立时间:2005年4月28日
    6.注册资本:300万元
    7.主营业务:开办、管理龙岗赛格电子市场:各类IT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仪表、集成电路、电脑板卡及计算机配件、办公设备的销售、维修;普通货运。
    8.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其他股东为赵晓建持有15%,史越持有10%,张刚持有5%)。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为租赁合同履行期(2010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届满之日起2年。
    3.担保方名称: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被担保方名字:深圳市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5.物业的产权方:深圳市琳珠有限公司;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114429号。
    6.物业的出租方:深圳市琳珠有限公司
    7.担保事项内容:赛格实业担保管理公司能够按照与物业出租方琳珠公司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补充协议》之约定,完全、适当地履行义务,赛格实业愿意对管理公司在《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物业出租方琳珠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五、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1.担保的目的
    本次履约担保是管理公司向琳珠公司租赁经营场地之补充协议的需要,本次担保有助于相关交易的达成。
    2.管理公司的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938,844.13元,利润总额为132,754.06元,净资产为3,488,108.40元,资产负债率为20.59%。 
    3.风险评估 
    鉴于管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龙岗赛格电子市场,尽管近两年受到深圳龙岗地铁施工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但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出租率始终保持90%以上。该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现金流稳定,具有租金支付能力。该公司董事会的半数以上成员、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以及经营团队均为本公司派出,本公司对该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能力,赛格实业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完全在可控范围内,因此,从客观情况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赛格实业承担实际的履约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极小。 
    六、董事会意见 
    (一)本公司分别持有管理公司和赛格实业70%和91.79%的股权。赛格实业为管理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公司对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蒋毅刚先生、杨如生先生、周含军先生对上述履约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笔担保事项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能力,该笔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财务负责人意见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力夫先生对该项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公司控股91.79%的子公司赛格实业为本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管理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事项,有助于相关交易达成,有利于管理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由于被担保公司管理公司董事会的半数以上成员、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以及经营团队均为本公司派出,本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能力,赛格实业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完全在可控范围内,因此,从客观情况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赛格实业承担实际履约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极小。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除上述一笔履约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鉴于赛格实业为管理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的担保责任尚不能确定准确金额,未对其担保金额进行累计计算。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附件1: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2:深圳市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附件4:公司财务负责人意见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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