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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2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0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
    本次会议经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定公司 2011 年度信息披露媒体的议案》 公司继续选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 2011 年度境内信息披露报纸;继续选定《香港商报》为本公司 2011 年度境外信息披露 报纸;继续选定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巨潮 资讯网)为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国际互联网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赛格集团、三星康宁及三星马来西亚共 同签署"关于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2009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三星康宁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康宁")以及 Samsung Corning (Malaysia)Sdn/Bhd(以 下简称"三星马来西亚")作为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三 星")的主要股东,曾就赛格三星的股份转让、重大资产处置及重大资产重组有 关事项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并已于 2009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因形势变化,上述《框 架协议》约定的潜在交易之交割未能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延长完成潜在交易的期限并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签署 "关于《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不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补充协议的签署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赛格三星上述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数据, 数据来源:赛格三星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345,033 22.45
    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 156,103,049 17.41
    SAMSUNG
    CORNING(MALAYSIA)SDN.BHD.
    113,585,801
    12.67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68,392,697 7.63
    ①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
    行动人关系,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30.24%的股 份。②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和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 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三星康宁精密玻璃株式会社持有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
    60%的股份和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70%的股份。
    (二)本补充协议自 2010 年 12 月 20 日正式签署并生效。
    (三)本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框架协议》2.01 条约定的潜在交易之交割 的期限(201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除了对《框架 协议》第 2.01 条约定的潜在交易之交割的期限进行变更外,第 2.01 条的 其它部分及《框架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各方继续履行《框架协议》下的义务。各方已积极推进《框架协议》约 定的重组方案,但不排除根据形势变化协商修改《框架协议》约定的赛格 三星重组方案及三星康宁、三星马来西亚转让赛格三星股份的方式,届时 各方应签订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规定,本补充协议中使用的加黑词语与《框架协议》 中使用的相同。
    (四)本补充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延长了《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潜在交易之交割的期限,继续保持
    了各方股东在赛格三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的责任与承诺。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 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此次赛格三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涉及本公司所持赛格三星股份的转让。 但鉴于赛格三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本 公司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杨如生、蒋毅刚、周含军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继续推动赛格三星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保护赛
    格三星的利益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的签署不影响本公司的业务独立 性。
    审议本补充协议的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关于的补充协议》
    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9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 讯网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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