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 年 5 月 26 日发送各位董事。应表决的董事 1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