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未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7月20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19日15:00至2010年7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增光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1人、代表股份678,657,3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95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641,879,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92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4人、代表股份36,778,10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326%。 4.外资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未发行境内、外上市外资股。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641,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6%;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5%。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每股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34,752,30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以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10%。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发行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为DiamondrockInvestmentLimited(中文译名:菱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人”)。投资人将依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对本公司实施战略投资。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限售期 投资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7、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8、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2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4.21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9、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14,830,183.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将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1、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2、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678,61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1%。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78,520,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99%;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5%;弃权1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76%。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520,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02%。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519,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03%。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78,519,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03%。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DiamondrockInvestmentLimited(中文译名:菱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522,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99。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519,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03%。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远良、崔桂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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