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石集团公司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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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公司”)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了石家庄市国资委于2009年10月31日与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东旭”)签订了《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以宝石集团公司的净资产为基础,在石家庄市国资委完成对三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收购后,河北东旭以其拥有的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货币对宝石集团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占宝石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47.06%,石家庄市国资委占宝石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52.94%。
近日,本公司接宝石集团公司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在石家庄市国资委完成对宝石集团公司三家资产管理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详见2010年5月12日公司2010-014号公告)后,依照石家庄市国资委与河北东旭签订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河北东旭以其拥有的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对宝石集团公司进行增资,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宝石集团公司现注册资本为8.5亿元人民币,其中石家庄市国资委占52.94%,河北东旭占47.06%。
本次宝石集团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石家庄市国资委。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