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 2010 年 12 月 14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大厦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远华先生因公司出差未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十二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 16,636,192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07%。
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杨继红、李晓明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关于对子公司贵州宜化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36,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公司关于对子公司黔西南州新宜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的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36,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公司关于设立宜昌宜化煤炭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36,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36,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李晓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